重庆客运段2023年普速列车预包装食品一体化对外合作经营招商公告

重庆客运段2023年普速列车预包装食品一体化对外合作经营招商公告

招商编号:CTZS-2023-232

*重要提示:

1.根据《国铁集团经开部关于国铁招商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经开产业函〔2020〕26号)要求,所有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8-3。

1.招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重庆客运段2023年普速列车预包装食品一体化对外合作经营招商

1.2招商车次:重庆北-上海南K73/4/1/2次、重庆西-北京西T10/9次、重庆西-北京西Z96/5次、重庆北-广州K201/2/3/4次、重庆西-广州K357/8/5/6次、重庆西-昆山T237/8/5/6次、重庆西-西宁Z223/4次(0.5对)、重庆北-宁波K1077/8/5/6次、重庆西-杭州K1154/3/2/1次、重庆北-巴中-深圳西K9512/3/K835/6/7/8次、重庆西-遵义5629/30次(0.5对)、重庆南-内江-昭通5612/1/35/36次、重庆北-秀山5609/10次、重庆北-秀山K9509/10次、重庆北-达州5632/1次。

1.3项目规模:利用重庆客运段普速列车经营资源,实行普速列车预包装食品采购供应、存储、销售一体化经营。纳入本次招商方案的普速列车共计14对,即重庆北-上海南K73/4/1/2次、重庆西-北京西T10/9次、重庆西-北京西Z96/5次、重庆北-广州K201/2/3/4次、重庆西-广州K357/8/5/6次、重庆西-昆山T237/8/5/6次、重庆西-西宁Z223/4次(0.5对)、重庆北-宁波K1077/8/5/6次、重庆西-杭州K1154/3/2/1次、重庆北-巴中-深圳西K9512/3/K835/6/7/8次、重庆西-遵义5629/30次(0.5对)、重庆南-内江-昭通5612/1/35/36次、重庆北-秀山5609/10次、重庆北-秀山K9509/10次、重庆北-达州5632/1次。普速列车预包装食品一体化经营不含列车餐饮服务、水果经营销售等项目。销售的预包装食品需符合国家卫生部门相关规定。

2.招商依据

2.1《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21〕106号)

3.招商内容及包件划分

3.1招商内容:

3.1.1利用重庆客运段普速列车经营资源,实行普速列车预包装食品采购供应、存储、销售一体化经营。纳入本次招商方案的普速列车共计14对,即重庆北-上海南K73/4/1/2次、重庆西-北京西T10/9次、重庆西-北京西Z96/5次、重庆北-广州K201/2/3/4次、重庆西-广州K357/8/5/6次、重庆西-昆山T237/8/5/6次、重庆西-西宁Z223/4次(0.5对)、重庆北-宁波K1077/8/5/6次、重庆西-杭州K1154/3/2/1次、重庆北-巴中-深圳西K9512/3/K835/6/7/8次、重庆西-遵义5629/30次(0.5对)、重庆南-内江-昭通5612/1/35/36次、重庆北-秀山5609/10次、重庆北-秀山K9509/10次、重庆北-达州5632/1次。普速列车预包装食品一体化经营不含列车餐饮服务、水果经营销售等项目。销售的预包装食品需符合国家卫生部门相关规定。

3.2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3个包件,包件号及其概况如下:

包件号:1包件、2包件、3包件

1包件:重庆客运段普速列车预包装食品采购供应、存储、销售一体化对外合作经营,本包件合作经营普速列车共计6对,即重庆北-上海南K73/4/1/2次、重庆北-广州K201/2/3/4次、重庆北-宁波K1077/8/5/6次、重庆北-秀山5609/10次、重庆北-秀山K9509/10次、重庆北-达州5632/1次。普速列车预包装食品一体化经营不含列车餐饮服务、水果经营销售等项目,经营期限1年。

2包件:重庆客运段普速列车预包装食品采购供应、存储、销售一体化对外合作经营,本包件合作经营普速列车共计1对,即重庆北-巴中-深圳西K9512/3/K835/6/7/8次。普速列车预包装食品一体化经营不含列车餐饮服务、水果经营销售等项目,经营期限1年。

3包件:重庆客运段普速列车预包装食品采购供应、存储、销售一体化对外合作经营,本包件合作经营普速列车共计7对,即重庆西-北京西T10/9次、重庆西-北京西Z96/5次、重庆西-广州K357/8/5/6次、重庆西-昆山T237/8/5/6次、重庆西-西宁Z223/4次(0.5对)、重庆西-杭州K1154/3/2/1次、重庆西-遵义5629/30次(0.5对)、重庆南-内江-昭通5612/1/35/36次。普速列车预包装食品一体化经营不含列车餐饮服务、水果经营销售等项目,经营期限1年。

4.竞商人资格条件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公司注册时间不得低于3年,注册时间应在本次招商公告发出时间的前3个月,竞商1包件的公司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万元人民币),竞商2包件的公司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人民币),竞商3包件的公司注册资金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400万元人民币),在本次招商公告发出后前3个月,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包件所对应的预包装食品经营(销售)、仓储服务、装卸搬运及城市配送运输服务范围。招商会上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4.2竞商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竞商人提供所在地政府“税务系统”中打印的信用等级评价资料,2022年度税务等级不得低于B级。在招商会前半年内,竞商人应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一张,原件备查。

4.3竞商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资质或是经地县级(含铁路卫生监督所)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备案采集资料。招商会上提供原件备查。

4.4竞商1包件的竞商人连续从事国铁集团所属业主单位客运普速列车预包装食品销售工作不得低于3年,每一年度经营车次不得低于6对,且目前仍然处于合同有效期内,从事国铁集团所属业主单位春运临客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得低于3年,以及提供业主方出具的履约信用证明。在竞商会上预包装食品经营合同原件和业主方履约信用证明原件备查。竞商2包件的竞商人连续从事国铁集团所属业主单位客运普速列车预包装食品销售工作不得低于3年,每一年度经营车次不得低于1对,且目前仍然处于合同中,提供业主方出具的履约信用证明。在竞商会上预包装食品经营合同原件和业主方履约信用证明原件备查。竞商3包件的竞商人连续从事国铁集团所属业主单位客运普速列车预包装食品销售工作不得低于3年,每一年度经营车次不得低于8对,且目前仍然处于合同有效期内,从事国铁集团所属业主单位春运临客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得低于3年,以及提供业主方出具的履约信用证明。在竞商会上预包装食品经营合同原件和业主方履约信用证明原件备查。

4.5竞商人有国铁集团所属业主单位客运普速列车配送经历(含预包装食品、餐车餐料、蔬菜配送等配送),年限不得少于3年,出具与业主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以及业主方出具的履约信用证明。在竞商会上提供所有合同原件以及业主方出具的履约信用证明原件备查。

4.6企业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出具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不能为负数(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负数(未分配利润),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7竞商人未被国家或各级政府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竞商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不存在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确定为处罚期内及黑名单的情况(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查询,截图照片加盖公章)单信息”截图照片并盖章)。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具体查询国铁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cg.*****.cn/,截图照片并盖章)。

4.8须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竞商人及法人近一年(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不存在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及相关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4.9竞商单位在自招商文件发售之日起,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3年诉讼及仲裁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及相关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4.10竞商人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和经营异常问题,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11竞商人及其法人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等记录(在信用中国官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结果截图及相关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4.12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4.13本次招商严禁挂靠转包。

5.特别条款

5.1发生铁路运输政策调整或招商人上级部门重新规划致使本包件不能继续履行时,在双方结清合同约定且实际发生的所有款项后,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5.2承包管理费按自然月结算,乙方于次月20日前以转账支付方式向甲方缴清上月的承包费,根据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实际开行旅客列车趟次×合同单价计算,为应交承包管理费。

5.3因塌方断道及上级运能调整等原因中断经营的,减免中断天数的承包经营管理费;因车次取消不再开行的,则免除该车次剩余天数的承包经营管理费。如因中商人违规经营等原因导致经营中断的,承包经营管理费不予减免。

5.4临时加开的直通、管内普速列车不纳入本次报价范围,其定价方式为:

5.4.1加开的直通普速列车趟承包经营管理费=直通普速列车中商价的总和÷直通图定普速列车中商对数÷365,有客调命令能确认为单向客流的再×50%核算

5.4.2加开的管内普速列车趟承包费=管内普速列车中商价的总和÷管内普速列车中商对数÷365,有客调命令能确认为单向客流的再×50%核算。

5.5中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自身原因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并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5.6中商人提供的商品(预包装食品)及服务与招商文件约定的业态不符或冲突的,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将经营方案调整至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业态相符。拒绝调整的,招商人有权取消其中商资格。业务涉及的其他方面明确如下:

5.6.1安全管理:中商人根据招商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在不违反站车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标准的原则上,制定工作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后报备招标人,并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安全协议》后,方可开展业务工作。

5.6.2仓储管理:本次招商项目中涉及的用于储存预包装食品的库房场所由招商人提供,中商包件1、3的竞商人使用库房,包件2的竞商人自行解决库房,如1、3包件不是同一竞商人中商时,共同使用库房,分别是重庆北客技站商品库房及值班室188.97㎡一间、重庆西客技站商品库房及值班室3间共计124.3㎡(商品库2楼93.6㎡、1楼25.7㎡、值班室5㎡),日常管理的办公用房、办公家具、消防器材等由中商人自行负责。库房及办公室按照招商人“5S”管理要求,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因工作需要,中商人库房使用的水电费由招商人承担,费用包含在招商底价中。

5.6.3配送管理:由中商人自行负责商品出入库房及配送上列车的搬运,从客技站库房到库停列车上的运输由招商人负责。招商人对中商人的整个配送作业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5.6.4设施设备管理:列车上销售的售货车由中商人自行负责,售货车不得超过一辆。中商人需进入客技站运输商品的车辆由招商人负责协助中商人办理客技站、车站进出入证件。

5.6.5预包装食品进货及销售:①预包装食品进货由中商人自行负责,相关进货在招商人上级批复的品种(详见附件1《重庆客运段普速列车销售商品品名表》)中,中商人如新增进货品种,需将进货品种、商家资质、检验报告等向招商人申报,经招商人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实施。②中商人须协助完成招商人上级部门指定的帮扶任务和政策性的商品。③上级部门有其它临时指定事项商品。④招商人临时加开的军运及上级指定的列车由招商人担当时,招商人在中商人购买的预包装食品,中商人按照进货价与招商人清算。

5.6.6列车销售价格:由招商人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核定。

5.6.7售货人员规定:由招商人确定,每趟次列车不超过两名售货员。

销售商品须遵循以下原则:

5.6.7.1商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等相关规定,为名特优产品,提供高、中、低档次。禁止销售未经成都局集团公司审批同意的商品以及“三无”等商品。其中,饮品类应为矿泉水、纯净水、饮用水、碳酸饮料、茶饮料、果蔬饮料、固体饮料、乳饮料、非烈性酒类等;休闲商品应为糖果、干果、膨化食品、烘焙食品、肉制品等。

5.6.7.2所有商品规格不得超大超宽,单品重量不超过1KG,商品包装为非硬质包装(玻璃、硬质金属等包装商品不上车,易拉罐除外)。商品应当以绿色产品为主,避免过度包装商品。

5.6.7.3对车厢环境影响较大(较大气味、果皮较多等)的商品和餐食(如自热小火锅等)不得选择。

5.6.7.4商品“一货一签”,具有招商人规定的标识(由中商人负责制作粘贴)。

5.6.7.5销售商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商品总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5.6.8人员管理

竞商人应具备承担本招商经营业务生产运营能力,应具备运营该业务的团队,竞商包件1的竞商人须具备21人以上(含)本公司员工,其中售货员占员工总数的70%以上,仓库管理员4人,以上,列车预包装食品专业管理人员至少2名,竞商包件2的竞商人须具备9人以上(含)本公司员工,其中售货员占员工总数的70%以上,列车预包装食品专业管理人员至少2名,竞商包件3的竞商人须具备31人以上(含)本公司员工,其中售货员占员工总数的70%以上,仓库管理员4人,列车预包装食品专业管理人员至少2名,须提供完备的用工管理、配送作业程序、配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等制度,在合同中明确。

5.6.8.1中商人的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库管、装卸、搬运、配送、管理、销售人员)由中商人自行招聘和安排。中商人自行组织人员在包件约定的列车上销售商品。中商人自行承担销售人员的用工管理,对用工进行依法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自行承担从业人员的培训、服装、薪资、社保、提成、奖金、劳保等所有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其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和人员伤害等事务,均由中商人负责,与招商人无关。中商人不得以重庆客运段或铁路部门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和招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商人承担,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中商人从业人员日常工作纳入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5.6.8.2中商人从业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招商人监督)后方可上岗,须按照铁路部门相关规定为从业人员自行定制制服、胸牌,自行办理发放健康证、上岗证等,中商人从业人员的制服、胸牌、健康证中不得出现铁路部门的名称和标识(路徽和logo)。从业人员离职后必须收回其制服、胸牌、健康证、上岗证等物品。

5.7竞商人中商后须熟知重庆客运段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做好经营工作。中商人相关工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招商人监督)并持证上岗。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安全协议》后,方可进行经营工作。中商人根据招商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在不违反站车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标准的情况下,自行制定工作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做好工作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5.8中商人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保障其从业人员自身权益和劳动安全,自行负责其从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发,认真做好劳动保护。

5.9中商人有责任维护好自身的作业安全,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须统一为单位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负伤、致残或死亡等任何安全事故,由中商人承担责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5.10中商人须根据招商人的要求,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并指定业务负责人员或管理人员对销售人员进行日常作业管理。如中商人的相关人员不能按招商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更换其负责人员及作业人员,中商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中商人不能及时解决的,招商人有权终止其中商资格。

5.11中商人须服从铁路部门的管理,遵守站车安全规定及指定作业地点的作业标准,不违章操作。列车作业时,必须服从列车长的指挥,并注意自身和他人的作业安全。因盲目作业,出现危险或事故的,由中商人自行负责,产生损失的,由中商人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

5.12中商人自行办理铁路部门进出车站、车库相关手续,招商人协助中商人协调相关单位及部门。

5.13竞商人须承诺在中商结果公示结束后,严格按照招商人规定的时间开展业务,逾期未完成,取消中商资格。

5.14招商人春运期间及日常加开的临时普速列车售货要求按照中商人要求承担。

5.15纳入资信“黑名单”的竞商人不良行为主要包括:

5.15.1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5.14.2招商过程中与其他竞商人串通竞商;

5.15.3被确定为中商人后,因竞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签订相关合同;

5.15.4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商的行为。

5.16纳入资信“黑名单”的中商人违约行为主要包括:

5.16.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5.16.2违反合同约定,未经招商人或产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对相关物业进行改扩建、转租或与他人联营;

5.16.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主管机关处罚;

5.16.4经营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

5.16.5合同期满,未按合同约定交还相关物业;

5.16.6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5.17对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黑名单”的商家,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受以下限制:

5.17.1纳入“黑名单”的商家3年内不得参与成都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

5.17.2“黑名单”商家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黑名单”商家办理。

5.18竞商(谈判)或经营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人或中商人1年内禁止参与招商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商业招商项目;竞商人或中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办理。

5.18.1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在中商公示期间内放弃中商候选人资格;

5.18.2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提前解约的商家。

5.19竞商(谈判)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商人。

5.19.1竞商(谈判)截止后投标人撤销、修改竞商(谈判)文件的;

5.19.2中商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商(商务洽谈)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19.3提供虚假竞商(谈判)资料的;

5.19.4其他恶意参与竞商、严重扰乱招商秩序的行为。

&nbsp6.招商方式

此次招商采用公开招商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招商程序和方法择优选择确定中商人。

7.资格审查方式

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招商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3年9月4日8时30分至2023年9月12日17时30分登录国铁招商平台选择报名参与的项目包件,点击报名,同时将以下报名资料(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盖手印),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qq.com,电子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招商编号+包件号+竞商人名称”),完成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竞商人,无参与竞商资格。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cn)须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8-3。

(1)竞商报名表(扫描版和Excel电子版)

(2)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人和授权委托人签字;如果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提供公司介绍信)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竞商人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此项)

(4)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标书费转账凭证复印件(*此项仅为需要购买纸质版招商文件的竞商人适用。本次招商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招商文件(电子版)不收取费用;招商文件(纸质版)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具体费用请在招商文件发售期内(即竞商报名时间内)联系本项目报名联系人获知,待竞商人缴纳文件制作费后,自行现场领取。转账凭证备注信息格式:“招商编号+包件号+标书费+招商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姓名”汇款账户须为企业账户,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售后不退。)

(6)国铁招商平台报名截图

8.2报名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层1123室。

9.递交竞商文件的时间、地点

9.1竞商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投标代理中心(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综合楼11楼)本项目开标大厅。

9.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商文件,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nbsp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cn)、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平台(http://www.cd-rail.com/)、(http://www.chinabidding.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商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客运段

地 &nbsp址:重庆市渝北区昆仑大道55号铁路综合楼重庆客运段

联系人:刘骋

电 &nbsp话:023-********

招商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 &nbsp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层1124室

邮 &nbsp编:******

联系人:张俊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电 &nbsp话:028-********&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邮 &nbsp箱:*********@qq.com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开户名: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

账 &nbsp号: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ExChangeCross/GeneralProServlet?code=PDMS_CROSS&login=%5B%2210.192.111.79%22%2C%22hhs%22%2C%22hhs%22%5D&sql=%5B%22CA5FDF4D6856D649DC0A10C*****CE4DDA34%22%5D&where=%5B%5D&order=%5B%5D%26zsweb_003"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ca.cd-rail.com:*****/ExChangeCross/GeneralProServlet?code=PDMS_CROSS&login=%5B%2210.192.111.79%22%2C%22hhs%22%2C%22hhs%22%5D&sql=%5B%22CA5FDF4D6856D649DC0A10C*****CE4DDA34%22%5D&where=%5B%5D&order=%5B%5D%26zsweb_00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预包装食品 客运段 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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