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八批废旧物资处置处置公告-项目标段
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八批废旧物资处置处置公告-项目标段
项目标段编号:HNEC-YGZB*********H004
标段编号: |
采购人: | 保证金: | ||
代理机构: | 工本费: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电话: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监督部门: | 监督电话: |
信息提供日期:2023-09-01
鹤壁煤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废旧物资(第八批)处置竞价让售公告
鹤壁煤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废旧物资(第八批)处置项目已具备竞价让售条件,鹤壁阳光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受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价让售,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子公司废旧物资处置项目。
二、转让标的
1、竞价让售内容:本项目为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子公司废旧物资处置。本项目所处置物资拆、运以及拆运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废旧物资详见附表:
2、物资所在地:河南省鹤壁市
3、工期要求:截止2023年11月30日 完工。
三、竞买人报名方式及资格要求
1、竞买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认同河南能源、鹤煤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相关规定。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竞买人:
(1)竞买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竞价让售项目相同标段的竞价让售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通竞价处理。
(3)与竞卖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让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 在竞价让售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或受到河南能源集团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
(6)未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余额不足的。
四、报名费及保证金要求
1、凡欲参加本项目的竞买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进行报名。本批次废旧物资处置报名费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报名费不退还。
2、保证金按照定额10万元收取,凡是10万保证金未退款的无需再交纳。保证金余额不足10万元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3、保证金退还:1、竞买人提出退还保证金申请(附中标通知书对应的让售单位让售合同完结证明)。通过核实合同完结证明后,无息退还。2、未成交单位保证金需财务月度报表显示余额后,次月开始办理退款。
4、已申请退还保证金的原竞买人,若再参与竞拍,需重新缴纳保证金。
5、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期限内与处置单位签订让售合同及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竞买人,视为恶意竞价;经物资所属单位申请,鹤煤废旧物资处置办审批后,中标通知书作废并按本批次中标金额的10%扣除竞价单位保证金。(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除外例如疫情防控、地震山洪等)
五、报名时间、地点
1、 报名费及保证金请转账至下述指定账号,不接受现金。
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福田支行
开户名称:鹤壁阳光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710 3209 2920 0028 522
3、报名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1日12:00时整(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上传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报名费缴纳凭证、竞价单位承诺书
注: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六、现场勘查时间
竞买人可携带报名费银行汇款回执单自行查看各单位所处置的废旧物资;联系人:鹤煤三矿 苏红伟139*****076 总机厂 陈永彬 139*****856
七、竞拍时间:
竞拍开始时间:2023年9月12日08:00 竞价时长60分钟,系统自动延时1分钟,直至无人报价为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9月11日12:00前,逾期未交纳保证金、报名费,报价无效。请将投标保证金以汇款、电汇、网银转账的方式,汇款至上述指定账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价让售信息在中原云商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项目单位: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鹤壁阳光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九、服务费的收取
根据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经委托单位同意,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表。
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100以下 | 1.5% | 500-1000 | 0.8% |
100-500 | 1.1% | 1000-5000 | 0.5% |
注:计费方式为分段累进计费。
1、成交单位提供项目单位出具的合同履行完结证明,原则上按合同履行完结证明标明的实际发生金额计算收取服务费。
2、非成交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或双方协商一致不再履行合同的,不予收取服务费。
十、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伟
联系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太行路 586 号
电话:0392-*******
代理机构:鹤壁阳光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杜逢龙
电话:0392-*******
联系地址:鹤壁市淇滨区福田二区阳光招标
电子邮箱:ygzb*******@163.com
注:
1、投标单位如遇网络卡顿、无法登陆等问题,请自行解决。
2、本次竞价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bid.zyepp.com)进行竞价让售,如遇到操作问题请联系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服解决。
3、竞价为总价成交,所竞价格为总价。单价为竞价除以预估数量。
4、招标机构不承担竞价人参加本次竞价让售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成交单位领取通知书时提交《竞价单位承诺书》。
6、对报价时间规则有异议的,已竞价平台解释为准。
鹤壁阳光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日
附件:1、让售分包明细及竞价时间
2、竞价单位承诺书
3、合同履行完结证明
鹤煤废旧物资处置表(2023年第八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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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书
致:鹤壁阳光物资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保证书为对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废旧物资处置(第八批)竞价让售文件(YGZ-2023-008)所提供废旧物资使用的承诺。
我方承诺对下列条款无异议:
1、此次贵单位让售标的物作为废旧物资处置,贵单位对让售的标的物不做任何质量保证,标的物一旦售出概不退换。
2、此次让售的标的物不作为设备使用。如我方作为设备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负担。
3、我方承诺如未在中标通知书期限内与处置单位签订让售合同及缴纳履约保证金,贵方可以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理(从保证金中扣除中标金额的10%),我方无任何异议。
4、我方保证按照贵公司退还保证金程序提供相应资料(保证金缴款凭条、保证金退还申请、让售单位提供的合同履行完结证明等)。
5、我方认同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我方无任何异议。
投标人全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合同履行证明
兹证明项目名称: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废旧物资处置(第八批)(项目编号:)成交单位,履行合同合计金额元(大写:)。
明细如下: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
合计: | ||||||
成交人确认意见: | ||||||
处置单位意见: | ||||||
注:1、本证明按照项目填写,一个项目一个单位出具一次。
2、由处置单位填写,成交单位确认。
3、本证明一式三份,鹤壁阳光物资招标有限公司、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处置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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