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槽及箱涵工程招标公告

渡槽及箱涵工程招标公告

海宁市长安镇鹿耳村联合桥港配套工程-渡槽及箱涵工程
招标公告
招 标 人(盖章):
建设单位海宁市长安镇鹿耳股份经济合作社
工程名称海宁市长安镇鹿耳村联合桥港配套工程-渡槽及箱涵工程
工程内容渡槽及箱涵工程
工程地点海宁市长安镇鹿耳村
概算投资建安投资约30万
工程规模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渡槽一座,新建箱涵两座;渡槽跨径2+13+2m=17m;箱涵净宽4m,净高4m,两侧各设栏杆,纵向总长11.9m,总宽5.6m 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资质要求企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联系地址海宁市梅园路222号-2三楼(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海宁市梅园路222号-2三楼(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截止时间报名时间:2015年 12月4日 — 12月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 14 日14:00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HNCA2015-200
报名提交
资料 报名所需资料:1、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3、交易员身份证、交易员证;4、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证书;6、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信息的水利施工企业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同时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
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海公管办[2013]6号)文件精神要求,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及长安镇招标办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市场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我镇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我镇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我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备案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15年12月4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
1有效营业执照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交复印件,原件备查
2资质等级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提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提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企业类似工程业绩2010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水利工程1个及以上施工业绩(单个合同造价20万元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其中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二者选一,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6进浙施工许可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信息的水利施工企业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提供网上公示,并加盖投标单位红章)
7没有被限制投标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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