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就其“内蒙古自治区本级2023年度第三期国库现金管理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活动,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本级2023年度第三期国库现金管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ZB**********

三、招标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2023年度第三期国库现金管理的额度为50亿元,操作工具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期限为3个月定期,起讫日期为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12月8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关联企业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银行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驻呼和浩特的分行机构或法人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已经办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库现金管理质押业务签约交易的商业银行(能够提供足额国债、地方政府债券质押);

(6)投标人须具有《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5日,每天0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报名方式

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下加盖公章的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邮箱(*********@qq.com);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联系人、电话、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齐全的资料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形式发送给报名成功的投标人。

(3)售价

免费获取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楼第1开标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20层)

七、公告媒介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网站(czt.nmg.gov.cn);

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网站(huhehaote.pbc.gov.cn)。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

联系人:徐阳

联系方式:0471-*******

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52号

联系人:张丽

联系方式:047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17层

联系方式:0471-******* 04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霞霞 任影 任轩楷

电话:0471-******* 0471-*******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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