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7空压机、二期#5空压机各级冷却器外委修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7空压机、二期#5空压机各级冷却器外委修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7空压机、二期#5空压机各级冷却器外委修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7空压机、二期#5空压机各级冷却器外委修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自筹且已落实。采购人为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编号:QTLD-2023-042

2.采 购 人: 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地点: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现场

4.工期:自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内完工。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范要求及甲方需求。

6.采购范围:负责8台冷却器的维修以及返厂修复的包装、拉运、装卸。

工程清单

序号

名 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中冷却器(低压)

FP0496-1

2

更换主要部件(冷却器内铜管、翅片、拉杆、护板、清理水室隔板、密封条),进行修复

2

中冷却器(高压)

FP0495-1

2

3

后冷却器

S*******

2

4

油冷却器

S*******

2

具体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二、承包商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能力的承包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至少1项相似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

3.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查询未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文件时间:2023年9月1日至9月6日。

2.有意参加的单位请将报名函(格式自拟。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发送到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

3.采购人收到报名资料后,即提供电子版的谈判文件。

4.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用。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以邮寄或现场方式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3日14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宁张公路28公里处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办公楼B109。

2.谈判时间:2023年9月13日14时00分

3.谈判地点: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办公楼B109

4.谈判方式:电话谈判。

5.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介

我公司仅在()发布本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公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公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公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七、联系方式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宁张公路28km处,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办公楼A525室

邮编:******

电话:0971-275*****389*******

传真:0971-*******

邮箱:*********@qq.com

联系人:曹向辉

技术联系人:孟杰 138*****037



标签: 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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