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道路桥梁服务中心法律咨询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哈尔滨市城市道路桥梁服务中心法律咨询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200*****202********
项目名称: 法律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0100
需求详情:

一、技术规格 1、熟悉甲方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为甲方业务上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为甲方草拟、审查或者修改各种法律事务文书和其他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 3、受甲方委托全权负责甲方行为引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 4、参与甲方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按时限为甲方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进行司法解释和风险评估; 6、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各种非诉讼法律事务; 7、提供法律法规信息,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 8、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服务要求 1、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在维护国家、社会整体利益的同时,全面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甲方拟委托乙方担任代理人,参加甲方与他方发生纠纷案件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时,乙方应优先受理,并予以优惠收费(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免收代理费;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上的,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之50%计收,即按3%收取)。 3、对甲方委托代理的法律事务不得无故拖延,玩忽职守,草率处理。 4、不得在甲方未同意的情况下超越代理权限,或者利用委托关系从事与委托代理的法律事务无关的活动。 5、不得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接受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的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更不得与对方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6、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不得私自收取甲方的费用及财物。 7、委派的律师在担任甲方法律顾问期间,不得在甲方担任其他有报酬的工作职务。

服务周期: 365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哈尔滨市城市道路桥梁服务中心
联系人: 高若翔
联系电话: 150*****634
联系座机: 0451-********
四、参与项目

标签: 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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