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国家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比对监测项目询价公告
平凉市国家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比对监测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08-31 14:57 | 分享: |
项目概况
平凉市国家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比对监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 2023年9月7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平凉市国家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比对监测项目。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最高限价:49万元以下(大写:肆拾玖万元,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
采购需求: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HJ 664—2013)(试行),参照《“十四五”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工作方案》,采用国家相应标准规范等文件确定的比对方法和监测频次(具体要求见《平凉市国家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比对监测方案》,可联系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对现有2个国控站点的备选2个站点,在一年内春季、夏季和采暖季,开展连续、有效的比对监测,收集监测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协助甲方根据比对监测结果、历史监测数据及气象条件,综合评估拟选站点,确定最终点位优化调整方案;配合完成点位优化调整方案的编制、论证、申报、审批等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相应资质、从事过相关服务且已有类似成功经验;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截止时间:2023年9月7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
方式:当面获取纸质版或邮箱获取电子版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中标原则按照合理低价中标原则,综合考虑合理报价、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因素确定。
六、其他补充事宜响应文件应附以往业绩证明文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平凉市生态环境局人事财务科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公园路51号
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程 涛 郭永宏
联系方式:0933-*******
电子邮箱:*********@qq.com">*********@qq.com **********@qq.com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31日
标签: 点比对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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