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招商管理平台项目分散竞争性磋商采购
启东市招商管理平台项目分散竞争性磋商采购
启东市商务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招商管理平台项目进行分散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启东市商务局
联系人: 陆沈平
联系电话:0513-********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项目名称:启东市招商管理平台项目
最高限价:15万元。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定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供应商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磋商文件附于本招标公告后,与本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上网,供应商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 http://www.qidong.gov.cn/)。
六、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纸质响应文件请于2023年9月12日下午15:00前密封送至启东市商务局821办公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地址:启东市世纪大道1288号
启东市商务局 2023年9月1日
标签: 招商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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