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办公用品招标公告
日常办公用品招标公告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关于日常办公用品竞争性比选的公告
根据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的采购计划,我单位需采购日常办公用品项目,现将采购事项、比选要求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二、项目名称及内容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的日常办公用品,包括但不限于:中性笔、便签纸、便利贴、印台、长尾夹、计算器、插板、打印碳粉盒、文件夹、文件册、档案盒、毛巾、清洁桶、洗手液、卷纸、垃圾桶、垃圾袋、软抄本、胶水、订书机、订书针等。
三、采购金额
以年度实际发生供货数量计算,按季度结算。
四、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期限为三年,一年一签。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二)供应商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设有本地化服务机构,能够根据工作要求配送日常办公用品;
(三)提供所报价的商品样品,不接受伪劣产品,提供伪劣产品的供应商将直接取消资格;
(四)所提供商品价格不得高于正常市场价格。
六、分项报价函构成
(一)分项报价函封面;
(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加盖公章);
(三)相关资质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四)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五)供应商所投日常办公用品的响应情况,包括配送方案、价格、正品保证、品牌商品提供经销商授权书、服务方案等。以上作为评审依据,价格不作为最终的评审结果。
(六)供应商认为满足询价函的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供应商根据主管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按采购内容准备材料,自行制作和编排报价文件。
七、报价要求
(一)报价依据:供应商根据主管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按清单及质量保证书要求进行分项报价;
(二)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函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三)供应商必须按照公告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及服务保证承诺。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服务达不到、扰乱市场的将不予评审;
(四)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全部服务的所有费用。
八、报价函递交
供应商应将报价函分项装订成册、密封(采取到现场递交的方式,不接收传真)。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在本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递交地点。不按要求装订、密封、递交的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九、服务及其他要求
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服务品质不低于同等服务市场的标准;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询价函中自行提供。该服务质量将作为确定成交的评分依据。
十、服务时间
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按合同要求进行配送。
九、报价函接收截止时间
2023年9月8日17:00时。
十一、报价函递交地点
昆明市呈贡区行政中心8号楼311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接收)。
十二、供应商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三)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四)若因各种原因无法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可提供有效年检的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
(五)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区行政中心8号楼311办公室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23年9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唐然,0871-********)
标签: 日常办公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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