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台州市新墙材产品质量抽检招标公告
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台州市新墙材产品质量抽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台州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委托,就台州市新墙材产品质量抽检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台州确【2015】3009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新墙材质量抽检 | 1.0 | 项 | 14.9 | 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要求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项目投标人的特定条件:1、具有相应墙体材料检测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单位
2、资质证书附录中具有混凝土砖、加气混凝土砌块和烧结砖(砌块)的被允许检测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1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30
2.发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465号市建设规划大楼二楼213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4日,09:30。
七.投标地点:台州市市府大道465号(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三楼308咨询室
八.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4日,09:30。
九.开标地点:台州市市府大道465号(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三楼308咨询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
交付方式:现金/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检测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瑜
联系电话:****-********
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4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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