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调整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调整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23-197、199、2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调整)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3]65号文件、长发改审批字[2023]10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及标段内容:
一标段项目名称: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调整)全过程造价咨询一标段
标段内容:四环路提升改造二期工程(亚泰大街-华锦街)道路工程。
二标段项目名称: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调整)全过程造价咨询二标段
标段内容:甲二路(丙七十七-丙七十九路)道路工程。
三标段项目名称: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调整)全过程造价咨询三标段
标段内容:亚泰大街南出口绿化工程。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标段:主要包括四环路提升改造二期工程(亚泰大街-华锦街)道路工程,道路长2380.00米;四环路提升改造二期工程(亚泰大街-长沈路)全线的社会导行便道;亚泰大街立交维修加固工程,其中新建人行道6259.90平方米,新建护坡砖面积7318.0平方米;
二标段:新增甲二路(丙七十七-丙七十九路)道路工程,道路长920.58米;
三标段:新增亚泰大街南出口绿化工程,绿化面积******平方米。
2.3 项目地点:长春市。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含工程结算审核及钢筋抽样分析及结算钢筋算量工程);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和仲裁的咨询等,并依法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最终审核结束止。(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阶段咨询服务)。中标人收到施工设计成果文件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应的质量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9月1日至今)应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4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及以上,至少担任过一项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负责人。
3.5 项目管理团队要求: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其它主要人员至少6人,须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不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材料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syzb5171@163.com中获取招标文件(邮件主题备注:长春国家区域创新中心创新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项目(调整)全过程造价咨询(标段号)+公司简称):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职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被授权人的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发出后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0431-********)检查资料的完整性,检查通过后方可递交招标文件款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未按上述流程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电子邮件发出后请关注自己发件的邮箱。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邮寄费用由投标人另行支付。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东门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5.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仙台大街3333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
联系人:王丹贺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2023年9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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