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上路(学院路至117县道段)改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浦上路(学院路至117县道段)改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高新市政招*******
开标时间:2015-12-3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高新市政招*******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上路(学院路至117县道段)改建工程(监理)已由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榕高新区经发[2015]8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本次招标项目为浦上路(学院路至117县道段)改建工程(监理)。招标人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福州市高新区;道路起点位于117县道,自西向东北方向延伸至终点学院路。
2.2工程建设规模:浦上路(学院路至117县道段)改建工程,道路全长1389.347m,规划宽50m,工程预算造价约人民币********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浦上路(学院路至117县道段)改建工程监理为加铺改造24m宽车行道两侧各拓宽13m侧分带、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在旧桥两侧各做一座宽10m、跨径6×20m的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梁,供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全长1389.347m,规划宽50m,为城市主干道。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电气、路灯照明、1KV电缆线路改造、电缆管道、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工程等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4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约为510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7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监理服务费约为116.278万元。(注: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并根据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审核价调整监理服务费,多还少补。)已包含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3类似工程监理经验要求:(1)近5年投标人至少监理过一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2)近5年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至少监理过一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备注:
?“近5年”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
?“同类、同等或以上”是指:市政公用工程中城市道路工程一级。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5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也不得在同一合同段中同时获得监理和施工中标资格(即已获得监理中标资格的单位,其关联单位不得推荐为施工中标候选人资格,反之亦然),如出现上述其投标均被否决。
3.8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申请,招标代理单位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也无须签字登记。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按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3)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叁仟元(¥230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上午9时45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中标结果公前,招标人将通过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高新区科技东路8号创业大厦;
邮编:350108;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邮编:350002;
电话:****-********、********,传真:****-********
联系人:黄鸿彬 谢启橧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58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退还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高新市政招*******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标签: 监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