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湘0225破1号株洲阿木奇声学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会计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湘0225破1号株洲阿木奇声学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会计审计机构的公告

株洲阿木奇声学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会计审计机构的公告

湖南省炎陵县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湖南国声声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的申请,于2023年5月26日作出(2023)湘0225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株洲阿木奇声学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6月16日作出(2023)湘0225破1号决定书,指定湖南弘一(株洲)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8日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破产程序中确实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对债务人财产进行审计、评估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经人民法院许可后,管理人可以自行公开聘请,但是应当对其聘请的中介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据此,为顺利推进破产程序,经管理人请示炎陵县人民法院后,现管理人决定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选聘会计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成立于2017年8月21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为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星潮村中兴路(九龙经济技术开发区A4栋)第一层,法定代表人张恒林。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股东有常州阿木奇声学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70万元,持股比例70%;张松枝,认缴出资30万元,持股比例30%。公司经营期限为自2017年8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

公司经营范围为: 电子产品及配件的研究: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电子产品及配件、电子元器件的销售、音响设备销售:电子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咨询服务:电子技术服务、电子技术转让:电子技术研发:电子产品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会计审计机构的工作内容

1.对阿木奇公司进行财务、税务审计;

2.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审计内容并出具审计报告;

3.按照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如有),并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 破产清算期间资产变价处置前,如发生审计报告期限届满的,按照管理人要求重新出具审计报告或相关说明;

5.协助管理人人民法院或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报名时间

参选机构应于2023年9月4日9:00前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交投标文件,具体投标事项请咨询管理人。

四、参选条件

1.参选机构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参选机构需编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或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会计审计中介机构名库;

2.参选机构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开展本项目会计审计工作的资质证书,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

3.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4.能够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及时开展会计审计工作,配合管理人进行财产调查等工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承诺在2023年9月8日前,完成对公司会计审计工作并出具初稿,在2023年9月10日之前出具定稿;

5.有破产案件会计审计经验的中介结构优先考虑;

6.本项目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

五、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会计审计机构,申报材料壹式贰份,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参加项目会计审计的工作意向书;

2.机构简介及工作业绩;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审计/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拟参与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4.工作方案(包括人员分工、工作进度安排、评估期限等) :

5.报价方案(包括费用计算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

6.承诺书(包括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工作中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配合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做好评估工作;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等要求) ;

前述材料应当装订成册加盖公章,装订后密封,壹式贰份,在报名截止期前递交管理人。

7.报名机构认为与评估事项相关的其他材料。

六、选聘方式

管理人将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资质、最终报价、工作时间等各项因素,遵从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量选定中选机构,并报炎陵县人民法院备案或决定。

七、注意事项

1.会计审计费用付款方式为:作为破产费用支付,在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管理人专用账户内有足额资金可用于支付审计费用时支付;

2.会计审计的基础资料可能不齐全,由会计审计单位向有关部门调取,管理人予以配合;

3. 会计审计机构的入场时间待委托合同签订后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本次会计审计的相关事宜以委托合同约定的为准;

4.委托合同以管理人审核的版本为准。

八、特别说明

1.报名的竞选机构一旦确认,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

2.竞选机构提交的所有材料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未中选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4.此次选聘不适用《招投标法》。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晓飞,联系电话:186*****327;申怡,联系电话:180*****257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199号悦湖国际1506室湖南弘一(株洲)律师事务所。

株洲阿木奇声学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9月1日


附件
审计机构公告文件.docx 下载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开选聘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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