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1023破37号江苏宝杰隆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评估机构遴选公告
2023苏1023破37号江苏宝杰隆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评估机构遴选公告
江苏宝杰隆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评估机构遴选公告
2023年7月25日,根据江苏锦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宝应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江苏宝杰隆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3年8月14日选定扬州弘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江苏宝杰隆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现根据破产工作进展,管理人拟向社会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现将相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企业基本情况
江苏宝杰隆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8月21日,注册地位于宝应县城西工业集中区(二桥西首),法定代表人为陈宝军。统一社会代码:913*****051*******。经营范围包括羽绒、羽毛、服装、服饰、床上用品、地席、地毯、帐篷、睡袋加工、销售;旅游用品销售;光伏发电;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公司坐落于宝应县城西工业集中区(二桥西首),注册资本2000万。
二、 工作内容
江苏宝杰隆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名下土地、房产进行评估。
三、 申报条件
1 .参选机构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参选机构需编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估中介机构名库:
2.参选机构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开展本项目资产评估、审计工作的资格证书,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近1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
3.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4.能够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及时开展评估工作,配合管理人进行财产调查等工作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承诺在2023年9月12日前,完成对公司资产评估工作并出具初稿,在2023年9月16日之前出具定稿;
5.有破产案件审计、资产评估经验的中介结构优先考虑;
6.本项目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
7.非扬州本地设立的申报机构,应当在扬州设有相关办公场所或分支机构。
四:需提交的材料
1.参加项目审计、资产评估的工作意向书;
2.机构简介及工作业绩;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审计/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拟参与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4.工作方案(包括人员分工、工作进度安排、评估期限等);
5.报价方案(包括费用计算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6.承诺书(包括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工作中接触到的末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配合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做好评估工作;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等要求;不存在可能影响忠实履行案件职责的利害关系);
前述材料应当装订成册加盖公章,装订后密封,一式贰份,在报名截止期前递交管理人。同时将报名材料以PDF文档格式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 *********@qq. com。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9月5日下午5: 00
(二)、管理人不预付任何报酬和费用,本次评估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等)均包含在评估报酬之内:评估费用在人民法院确定分配方案后1次性支付:
(三)、对于报名未入选的评估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江苏宝杰隆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9月1日
标签: 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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