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山医院陪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玉溪市中山医院陪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玉溪市中山医院陪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玉溪市中山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匠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玉溪市中山医院陪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参与本次磋商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玉溪市中山医院陪护服务采购项目2.2管理服务费8000元/年,服务期3年。2.3项目概况:王溪市中山医院为集医疗、急救、预防、保缝、康复等为一体的市属公产一级综合医院。占地22.5万平米,编制两床1200张,预计前期投入使用500-600张。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全院的陪护服务具体装修要求详见第六章“服务要求”2.4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2.5服务标准严格按照患者作息时间提供服务,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标准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1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承诺以上内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1.2.2提供20212022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申明或证明材料);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5月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申明)。4.资格审查方式4.1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5.投标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5.1请磋商申请人于202309042023090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玉河社区江川口五组60幢3号报名。5.2磋商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投标则无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600.00/份,售后不退。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6.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09 14 1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陪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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