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世和生态城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关于温州世和生态城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年**月9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浙03破申26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张凤钗对温州世和生态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和公司”)的重整申请。2022年**月10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浙03破申265号决定书,指定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23年2月24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浙03破20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世和公司重整计划。

鉴于世和公司存在重整价值及可能性,为有效提升世和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价值,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世和公司资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于2023年1月6日在重整信息网发布《关于温州世和生态城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启动世和公司的投资人预招募工作,截至3月15日共有5家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尽调保密协议并缴纳了尽调保证金。截至2023年5月,共有4家单位在报名期限内提交投资方案,后上述投资人于2023年6月底均书面同意撤回投资方案。

鉴于上述情况,为推进世和公司的重整工作,管理人现向社会公开新一轮的招募投资人。根据重整计划,世和公司拟采取“专项融资借款+项目代建代销”的重整模式,管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世和公司成立于2014年08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3******D,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程红纪,住所地温州市仰义街道沿兴路135号**幢109室,经营范围: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建设项目投资、房地产投资;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投资信息咨询;房产中介;物业管理服务;销售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易制毒品)、电器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通信设备、现代办公设备、文具用品、其它日用品、建筑材料。

世和公司股东情况:阳光壹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万元,持股比例50.9996%;随州阳光一百置业有限公司出资*****万元,持股比例49.0004%。

二、主要资产情况

世和公司主要资产为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仰义街道林里片区的阳光100·阿尔勒房地产开发项目。

土地出让情况:该项目共计有六宗商住用地,占地面积合计******.88㎡,包括秀峰里、锦馨嘉苑、芸台阁项目及尚未开发的一宗土地,具体如下:

表1.png

(一)A**地块

A**地块规划总建筑面积******.5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8㎡,地下建筑*****.57㎡。管理人预估剩余资产为车位512个。

(二)A02地块

A02地块规划总建筑面积******.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00㎡,地下建筑******.00㎡,架空层334.00㎡。

管理人预估的剩余资产情况如下:

表2.png

(三)A03地块

A03地块规划总建筑面积******.3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1㎡,地下建筑*****.73㎡,架空层660.97㎡。

管理人预估的剩余资产情况如下:

表3.png

(四)A05地块

A05地块总建筑面积******.5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8㎡,地下建筑*****.88㎡,架空层1702.02㎡,机动车位700个。A05地块分两期建设,其中:

1.项目一期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可售房屋232套,总建面*****.44㎡,其中:高层住宅143套建面*****.07㎡、多层洋房64套建面9044.1㎡、低层住宅25套建面4627.27㎡。

2.项目二期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根据预测面积成果书推算,预计可售房屋165套,建面合计*****.72㎡,其中:高层住宅48套建面7381.43㎡、多层洋房94套建面*****.61㎡、低层住宅23套建面4805.68㎡。

管理人预估的剩余资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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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预估的剩余资产暂扣除管理人初步调查发现的该地块安置房6套,涉及面积1013.51㎡,其中:低层住宅2套建面361.32㎡、多层洋房4套建面652.19㎡;工抵房1套为低层住宅,涉及面积180.53㎡。

(五)A07地块

A07地块总建筑面积******.9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8㎡,地下*****.95㎡,架空层881.02㎡,机动车位1039个。A07地块分两期建设,其中:

1.项目一期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可售房屋258套,总建面*****.51㎡,其中:高层住宅226套建面*****.98㎡、低层住宅32套建面6246.53㎡。

2.项目二期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根据预测面积成果书推算,预计可售住宅房屋503套,建面合计*****.07㎡,其中:高层住宅144套建面*****.66㎡、多层洋房300套建面*****.54㎡、低层住宅59套建面**521.87㎡。项目二期另有可售商业用房58套,建面合计5019.25㎡。

管理人预估的剩余资产情况如下:

表5.png

注:预估的剩余资产暂扣除管理人初步调查发现的该地块安置房27套,均为高层住宅,涉及面积2869.52㎡;工抵房73套,均为高层住宅,涉及面积7916.52㎡。

(六)A16地块

2016年8月4日,世和公司以2128万元价格竞得该地块,土地面积**155.45㎡,尚未开发。

以上地块情况介绍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具体以项目现状为准。

世和公司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机器设备、办公设施等其他财产由管理人另行处置,世和公司实际资产情况及重整资产范围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三、主要债务情况

目前,经法院作出(2022)浙03破208号、(2022)浙03破208号之二裁定确认审查确认债权共43户,债权数额合计6,913,424,029.17元。其中,工程款优先债权4户,债权金额合计43,699,463.01元;抵押债权3户,债权金额合计1,081,094,430.25元;税费债权1户,债权金额合计21,443,980.36元;普通债权41户,债权金额合计5,767,186,155.55元。前述两份裁定中有6户存在两种债权性质的债权人,故总户数为43户。

已申报未经核查完毕的债权共1919笔,债权总额为1,044,024,797.25元,其中,申报工程款债权131笔702,929,947.30元。

管理人仍在持续接收债权人申报,相关数据还将陆续更新。世和公司最终的债务债权情况需以人民法院出具的无争议债权裁定或相关债权判决为准。

四、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方案中应包括的内容

(一)关于投资人资质的证明材料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有效存续),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因重整计划中融资规模4亿元的要求,意向投资人需提交的存款证明不得低于2亿元)。

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但须以一个整体联合体意向投资人的身份参与重整,并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且需同时符合上述第1、2项资格条件。联合体中融资方不应超过两个,单个融资方融资规模不得低于2亿元,两个融资方融资规模不得低于3亿元。

联合体意向投资人内部单位组成的数量不应超过4家。

4.投资人确定后如需设立项目公司或合伙企业(以下简称“SPV”)实际承继投资人权利义务的,投资人需承诺共同承担对SPV的全部义务或责任。

(二)关于投资方案的具体内容

本案原则上采取“专项融资借款+项目代建代销”的重整模式,请投资人围绕上述重整模式拟定具体后续投资方案。方案应明确:

1.融资额度(融资规模需响应重整计划中4亿元的要求,可采取包括现金、工程结算节点后置、银行保函等方式);

2.还款期限、利率、所需担保措施、优先顺位及还款计划;

3.工程建设进度和复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开工节点、竣工节点、备案节点、房屋交付节点、不动产首次登记节点等)、成本费用支出计划(施工单位如由意向投资人确定的,施工合同确定的价款不应超出该计划的范围幅度)、销售方案等基本内容;

4.为满足“保交楼”要求,项目预售资金需严格按照《温州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温房字〔2012〕5号)文件第20、21条内容支取及“保交楼”要求。

5.意向投资人在投资方案中主要针对A05、A07地块项目复工续建提出具体后续投资方案,针对其他地块亦可结合实际提出相适应的方案。

五、有关招募意向投资人的特别说明

(一)若意向投资人采用建至现房(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进行销售管理的,则在评选过程中管理人将优先对该方案予以考虑。

(二)意向投资人中各方在后续签订的协议中应承诺明确以下可能存在的违约责任:1.在重整计划及分配顺序不变的情况下,资金提供方因未能按照融资协议的约定提供融资的情形;2.总包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未按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进度的情形。

出现上述情形,均可视为违约,管理人可以代表世和公司单方解除投资协议及相应附属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代建合同、施工合同、销售合同等),协议解除后资金提供方不得再向世和公司主张利息或损失等,资金提供方已投入的专项借款清偿顺位不得优先于世和公司后续新借入的专项借款清偿。因总包方拖延工程进度造成的损失,管理人可向总包方申请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管理人有权在应付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抵扣,不足以扣除的管理人有权另行向总包方主张。

意向投资人在确定总包方时,应将上述条款作为必要性条件通过协议与总包方予以明确。未明确的,管理人有权代表世和公司不与意向投资人确定的总包方签署有关协议,并有权解除已与意向投资人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

六、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一式三份)于2023年9月25日18:00前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方式提交至管理人,并将电子版汇编后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33583**504@qq.com,邮件和申报材料压缩包均以“世和公司投资人+申报机构名称”命名。管理人可视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报名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新益大厦A幢801室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15669732473;潘女士,联系电话:15623695223。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2.意向投资人出具的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承诺相关保密义务等的《承诺函》;

3.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基本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与资金实力说明、与世和公司的产业关联性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如有)、投资人以往参与重整投资或企业并购的经验(如有)等;

如为联合体参与报名的,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互相就投资人可能发生的违约事项承担共同责任;

4.企业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一年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征信报告、企业相关资质材料(如有)等;

5.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6.符合本公告“第四、五点”条件的具体投资方案及证明文件。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意向投资人签字。《报名意向书》、《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文书模板请联系管理人获取。

(三)资质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査结果以邮件、短信或其他书面形式通知意向投资人。

(四)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需尽职调查的,应在提交报名材料时一并缴纳100万元尽调保证金(含保密保证金)并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文书模板请联系管理人获取)。在意向投资人足额缴纳保证金之日起截至2023年9月28日18:00止,意向投资人可开展尽职调査工作。若需延长尽调时间的,管理人可另行书面通知。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査,意向投资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五)提交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3年10月8日18:00前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方式将制作完成的纸质投资方案提交至管理人,并将电子版汇编后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上述投资方案收件地址与邮箱地址同报名材料确定的联系方式),邮件和申报材料压缩包均以“申报机构名称+关于世和公司投资方案”命名。

投资方案逾期提交的视为未提交。未提交、逾期提交投资方案的已报名意向投资人不再参与后续投资方案的评标环节。

(六)确定投资人

管理人将于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提交截止之日(即2023年9月25日)起35日内依照遴选标准由管理人选定的第三方招投标中介机构组织评标会议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进行评标并确定投资人。

七、其他

(一)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后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及时提交投资方案以便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债权人会议决议精神调整公告内容。如出现影响世和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债权人会议提出要求,管理人有权中止或撤回本公告,不承担任何违约和/或赔偿责任。意向投资人投资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是否成功,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内容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

(四)本公告由温州世和生态城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编制,在法律范围内,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温州世和生态城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8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人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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