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综合大楼室内空气质量和生活饮用水检测招标公告

影视综合大楼室内空气质量和生活饮用水检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0-135


浙江影视后期制作中心一期项目经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设计〔2010〕114号核准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建筑面积30.8万平方米、总投资约为25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计划于2015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项目招标代理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报名条件等公告如下:
1、标段内容:按现行相关的规范和验收要求,对浙江影视后期制作中心一期影视后期制作综合大楼进行室内空气质量和生活饮用水检测工作 ;出具符合国家、省、市、区、行业现行验收标准,符合项目所在地相关质检部门和竣工资料备案部门要求的检测报告;出具的检测报告还应符合项目创”钱江杯”和“鲁班奖”的质量评审要求。


2、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3)投标人应具备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相关的室内环境检测项目经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证书认定和备案。
4)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10万方及以上的室内空气质量和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至少1个。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5年12月4日 至2015年12月9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在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68号石油大厦2楼接受报名,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类似业绩合同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报名。报名完成后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6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
联 系 人:庞工、阮工(业主)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影视 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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