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财政局本级凤城市集中采购财政投资评审业务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征集公告

凤城市财政局本级凤城市集中采购财政投资评审业务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征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凤城市财政局本级凤城市集中采购财政投资评审业务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征集公告 有效期: 2023-09-01 至 2023-09-27
撰写单位: 撰写人: 赫军
项目概况

凤城市集中采购财政投资评审业务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凤城市财政局本级委托,拟对凤城市集中采购财政投资评审业务造价咨询中介机构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凤城市财政局本级

2.联系人:赫军

3.联系方式:0415-*******

4.联系地址:凤城市振兴街3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凤城市集中采购财政投资评审业务造价咨询中介机构

2.征集项目编号:K210*****230*****

3.征集项目简介:凤城市集中采购财政投资评审业务造价咨询中介结构,拟选聘入围5-30家,预算金额200万元。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凤城市集中采购财政投资评审业务造价咨询中介机构 凤城市集中采购财政投资评审业务造价咨询中介机构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1 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类型
1 凤城市财政局本级 采购单位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凤城市集中采购财政投资评审业务造价咨询中介机构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02 年。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3年09月04日至 2023年09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1:59:59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3年09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办理及使用,可“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征集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一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要求密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解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无法到达评审现场参加评审会议的供应商,可以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形式线上参加,会议号:*********



征集人:凤城市财政局本级

2023年09月01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docx
响应函..docx
征集文件..pdf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docx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docx
采购合同文本..docx

标签: 征集公告 投资评审 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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