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投.梦龙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交投.梦龙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融(N-2015)招字024-1号
开标时间:2015-12-29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市交投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交投.梦龙苑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宁德市交投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编号为闽建融(N-2015)招字024-1号的交投.梦龙苑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宁德市城乡规划局以宁规条书[2014]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德市交投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企业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交投.梦龙苑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2. 建设地点:宁德市梦龙路北侧金贵路西侧东吾路南侧;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30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万m2,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22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50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工程勘察及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总平规划(含路网、管综等)、方案设计(含绿色建筑专篇)、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工程、幕墙、钢结构、消防、人防、设备安装等专业工程)、后续设计服务(含施工期间的指导及现场配合服务)、编制竣工图。
2.6.2. 内容: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幕墙、钢结构、消防、人防、设备安装等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工程开工时间待定,工程建设周期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合格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一家勘察单位只能与一家设计单位联合)。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3.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建筑面积>5万m2且工程总造价>1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
3.4. 企业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应已在闽设立分支机构(应提供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尚未在闽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中标后二个月内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件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5. 根据《关于非我省注册勘察单位设立土工实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设【2011】7号)文件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在福建省应设有与承担项目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为此,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任一条件,方可参与投标:①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②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各作协议。备注:与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投标人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 根据《闽检会[2004]10号》、《宁检会[2010]3号》、《宁建招[2011]11号》等文件精神,如经检察机关查询确认中标人其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15年 12 月07至2015年 12 月 11 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中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其中2013年版《通用本》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③或按照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5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15 年 12 月 29 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50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283.27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收费标准按每米进尺综合单价人民币150元计取。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交投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万安东路2号金港名都B区14幢13层1312,邮编: 352100;
电话: ****-*******
联系人: 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闽东西路7号3楼(宁德职业中专旁边),邮编: 352100 ;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 蔡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
帐户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136*****140*******
联系人: 龚先生 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中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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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勘察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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