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照明节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照明节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照明节能改造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01日 15:5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01日至2023年09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中世e招开标厅(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9月12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中世e招开标厅(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层) | ||
预算金额 | ¥5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庞文娟 黄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贺兰山中路2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马妍骅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庞文娟 黄敏0951-******* |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照明节能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SJ-NZC-A*****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照明节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照明节能改造项目 | 1 | 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及技术指标 | ******.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甲方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开标时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查询。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1日 至 2023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有意参与的企业须在上述时间内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我公司的邮箱(ztsjzb2@126.com)进行报名,并注明项目名称以及联络方式等有效信息,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开标厅(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开标厅(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2.招标代理费:参考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下浮10%收取。
注: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将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更正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地址:银川市贺兰山中路266号
联系方式:马妍骅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3层
联系方式:庞文娟 黄敏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文娟 黄敏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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