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北京公司-衙门口708地块项目栏杆护栏、钢爬梯、钢楼梯、下跃封堵等15项专业分包工程任务
陕建-北京公司-衙门口708地块项目栏杆护栏、钢爬梯、钢楼梯、下跃封堵等15项专业分包工程任务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09-07 11:16:19".replace("T", " ").substring(0, 16)); | 联系人: | 张冲 | 联系电话: | 177*****332 |
联系邮箱: | |||||
招标所属地区: | 中国-北京市 |
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为 北京市石景山区衙门口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1615-708地块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含幼儿园) ,招标单位为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北京市石景山区衙门口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1615-708地块二类居住用地项目条件,现对该项目 栏杆(护栏)、钢爬梯、钢楼梯等15项相关铁艺施工专业分包 分项工程专业分包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衙门口北街向东200米
结构类型: 住宅为装配式整体剪力墙;4#配套楼、幼儿园为框架结构
建筑面积: ******.25㎡(含幼儿园)
工程进度要求: 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符合甲方施工进度,依据甲方现场施工进度提前15日生产材料,提前3日备货在现场。
工程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目标为“长城杯”。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本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和标准的,结算时按合同总价 5 %进行罚款处罚(材料检测、实验检验等完成该项工作所涉及的所有试验检验由乙方负责,该笔费用已包含在含税固定综合单价中,甲方在乙方现场施工过程中对现场材料及施工质量情况随机进行实验复检,如材料检测、钢管壁厚等,并对检测完成结果告知乙方;若甲方抽检不合格,即视为甲方本次抽检至上次抽检前所有产品均为不合格品,除在结算过程中扣除该部分合同价款5%外,乙方需对不合格品全部进行无条件更换,若乙方拒不更换,甲方有权寻找第三方进行更换,该笔费用将从乙方合同款中按1,5倍扣除)。
2、达到融创第三方质量飞检要求(1)质量风险项目全部为 A,详细评判标准见附件《质量风险项目要求》。(2) 实测实量合格率≥95%,详细评判标准见附件《实测实量检查标准》。
3、所有材料进场复试(材料复试及节能检测等必要的检测试验),所有材料材质、规格、厚度等要求符合图纸设计要求。须符合验收要求。
4、栏杆(护栏)、钢爬梯及钢楼梯等相关铁艺专项施工做法见楼梯详图或深化图,水平长度超过500mm时,高度为1100mm,栏杆顶部的水平荷载满足1.0KN/m,竖向栏杆净距不大于 110mm,防护栏杆的其他要求均应满足《建筑防护栏杆技术标准》JGJ/T470-2019。楼梯栏杆高度不应小于0.9m,水平段临空处长≥500mm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m,垂直杆件间距净距不应大于110mm,栏杆顶部的水平荷载应在≥1.0KN/m,上人屋面临空处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2m。
5、满足图集15J403-1及06J403-1相关规范要求且需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等相关要求。
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承包范围: 北京市石景山区衙门口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1615-708地块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含幼儿园)所涉及的全部栏杆(护栏)、钢爬梯、钢楼梯等15项相关铁艺专业施工。工程范围内的深化设计、制作、运输、安装、检验试验、验收、资料及施工全费用包干;
工作内容: 北京市石景山区衙门口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1615-708地块二类居住用地项目、1612-734地块基础教育用地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栏杆工程及涉及的一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需甲方及建设单位、项目原设计单位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人工、材料、机械、辅材、试验检验、资料、拆改、制作、供应、安装、包装、运输(含保险费)、税金、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工完场清、保修、材料多次倒运、材料水平垂直运输、材料采购装卸车及运输费、成品保护(含与其他交界面的饰面)、图纸涉及冲突的问题反馈、样板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工艺样板、工序样板)、验收前清洁、验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等为完成本项工作所涉及全部内容(除甲方提供二级箱外)全部包干及与甲方其他分包之间的相互配合。甲方因特殊原因对承包范围的局部调整不视为甲方违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营业执照、资质 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注册资本金 500万元 以上,并在现场配备项目经理、主管工长、专职安全员等相应管理人员,在设备、资金、施工管理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及管理能力。
2、纳税人资格要求: t一般纳税人 t小规模纳税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为同一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统一项目投标报名。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仅提供法人身份证)。
5、公告中未述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8 日 20 时。
2、报名方式: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zb.sjyunc.com)。
3、逾期报名或未报名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9 月 2 日 20 时至 2023 年 9 月 5 日 20 时,在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zb.sjyunc.com)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9 月 15 日 20 时 00 分,标书送达地点为:
(1)线上开标:(https://zb.sjyunc.com)。
(2)线下开标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衙门口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1615-708地块二类居住用地项目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缴纳 / 万元(大写: / 万元整)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
七、平台招标流程
(1)投标人先在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zb.sjyunc.com)按提示注册,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并上传企业资质证照的原件扫描件的电子版,等待审核通过,审核通后可进入(2)步,已注册单位可直接登陆后进入第(2)步;
(2)在【投标管理-我的投标】模块下签收招标文件;
(3)在【投标管理-我的投标-招标文件】里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
(4)在【投标管理-我的投标-投标文件】里填报价格,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书电子版,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投标,若提示投标成功,则线上投标流程结束。线上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https://zb.sjyunc.com/
地 址: 线上
联 系 人: 张冲
电 话: 177*****332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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