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及水体达标方案招标公告
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及水体达标方案招标公告
关于天津市武清区环境保护局武清区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及水体达标方案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武清区环境保护局
2.采购项目名称:武清区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及水体达标方案(WQCG2015—461)
3.采购项目内容: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及水体达标方案编制。
4.采购项目说明:编制《武清区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及水体达标方案》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5〕76号)的具体要求,方案的编制成为2015年底前武清区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强有力保障,编制好该方案,对于武清区破解水污染环境难题、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加快美丽武清建设意义重大。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该项目涉及武清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各个领域,要求具备很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同时,在方案编制过程中,需要与环保部、市环保局多个业务处室、区县环保局、天津市和区县各委办局、各行业专家进行频繁沟通,工作内容复杂。为保证方案编制工作的时效性、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以及方案的横纵衔接,需要由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环境规划院)承担《武清区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及水体达标方案》的编制工作。
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环境规划院)是我市唯一市属综合性环境科研与服务机构,同时是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规划和专项方案编制的主要技术支持单位。自“九五”国家及天津市开始启动五年环保规划编制工作以来,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环境规划院)已连续4次(“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承担天津市每个五年的环保规划和专项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承担了五年规划的中期、终期评估工作。同时,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全资公司天津市联合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拥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设计资质、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作为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的研发成果转化基地,公司已完成大型污染治理项目数百项。根据以往工作情况,该院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方案编制工作,所编制的方案能够指导武清区水体环境保护工作。同时,该院全面掌握天津市环境现状并已完成了《天津市区县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的制定工作和天津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高效性、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拟由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环境规划院)为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商。
鉴于以上情况,特申请本次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6.单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单位名称: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环境规划院)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7.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武清区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及水体达标方案》是落实国务院水体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十三五”规划部署和总体要求的具体体现,时间紧迫,任务专业性极强,要求承担单位具备很强的技术水平,工作内容复杂。走正常的招标程序时间上不能保证,加上专业性强,潜在投标人可能有限,不能招到能够胜任实施方案及水体达标方案编制的投标人,为保证在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方案编制,高质量完成编制任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实施方案及达标方案编制单位。
专家姓名:张惠懿
职称: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天津市公用事业设计研究所
专家姓名:张文兰
职称:副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天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8.公示的期限:2015年12月4日-2015年12月10日
9.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
采购人:天津市武清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85号
联系人:张启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东道12号
联系人:徐国良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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