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豫1322强清1号2023豫1322清申2号强制清算案关于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豫1322强清1号2023豫1322清申2号强制清算案关于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方城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作出(2023)豫1322清申2号裁定,裁定受理李书凡对南阳博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8月3日作出(2023)豫1322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担任担南阳博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现参照《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提升破产审判质效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操作指引》的规定,拟通过竞选方式选聘审计和评估机构,对南阳博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清算专项审计,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南阳博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公司名称

南阳博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MA47WC5XXU

成立日期

2019年12月17日

注册资本

100万元(实缴)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郑海龙

住所

方城县古庄店乡大库庄工业园区66号

登记机关

南阳市方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

固体废弃物(石材废料、陶瓷废料、尾矿、废石、废渣、电石渣、粉煤灰、建筑垃圾)收集、处理、加工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石粉、脱硫剂、微硅粉的销售;劳务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南阳博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的财务资料目前均存放于清算组办公地点处,通过选聘的审计机构需前往清算组办公地点复制查阅,具体的资料需以审计机构所需要及现场接收的资料为准。

三、评估机构应依法对南阳博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固定资产评估以双方确认的资产清单为基础。

四、审计、评估机构需满足的条件:

1、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近5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2.与南阳博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曾为南阳博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提供过验资、审计、评估等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

3.具有为破产清算或强制清算提供过审计、评估服务的经验;

4.审计、评估机构应在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正式)和评估报告,审计、评估机构无故超期的,清算组有权解除委托协议且不支付审计费用;如经初步调查发现南阳博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财产情况特别复杂、需延长审计、评估期限的,应与清算组协商确定完成时限。

四、工作范围及要求

(一)对博文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博文公司提供的现有材料披露:供清算审计的现有材料是否齐全;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如供清算审计的并非全部财务资料,应按现有材料进行说明。

2.按博文公司提供的现有材料分析:注册资本是否到位及其使用情况,并结合财务资料和资金流水分析是否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全、抽逃出资等违法情形;

3.按南阳博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提供的现有材料披露:债权、债务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金额、账龄等;关联方及其相关重大金额的往来款形成及结存情况;为清算组审核债权申报和确认债权提供数据核查等,对债权申报人向清算组申报的每一笔债权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4.审计应收款项(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

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财务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项(资产)存在的依据文件整理成独立的文档,移交给清算组,供清算组清查追收;

5.分析是否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如存在需对原因进行说明;

6.审计机构应重点关注并提醒清算组注意的事项:

(1)博文公司在法院受理强制清算之前,是否存在重大资产转移的情况,是否存在与公司股东及管理人员等方面的财产混同;

(2)是否存在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原本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等情况;

7.处理博文公司强制清算程序中(如有)的财务会计相关事宜,提供博文公司强制清算程序中涉及的税务问题的咨询;8.清算组按照强制清算期间的实际需要提出的与公司清算审计相关的其他要求。

(二)对博文公司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根据清算组要求,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

(三)清算组提出的其他有关工作事项。具体内容在双方委托协议中约定。

五、费用说明

1.本次审计、评估费用以固定总价方式报价,费用包括审计机构、评估机构为执行审计、评估业务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审计公司为执行审计、品谷业务发生的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

2.费用支付时间:审计、评估费用列入清算费用,将在清算组执行清算方案时支付。

六、报名要求请符合报名条件(本公告第三点)且有意愿接受委托的审计(评估)机构于2023年9月10日前向南阳博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报名。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选聘。

1.报名方式:报名参加的机构应向清算组提供机构资质及报价单。

2.南阳博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选聘邀请的权利,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七、选任方式

1.由南阳博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根据报名的审计、评估机构资质及报价等综合评估后选定一家正选机构及一家备选机构。公告期限届满无机构报名的,由南阳博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指定符合条件的机构。

2.经选定的审计、评估机构(正选及备选)应向清算组提交资料,清算组将在合理的期限内通知被选定的审计、评估机构,并向方城县人民法院报告。

3.经选定的审计、评估机构应于5个工作日内与清算组签订委托协议,并及时开展工作。

八、选定审计、评估机构提供资料清单

经选定的审计、评估机构需要在收到选聘结果的3个工作日内向清算组提供以下资料:

1.审计(评估)报价书,包括审计(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参与本次审计(评估)人员的资质、团队分工;

2.列出审计(评估)机构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曾为3宗破产清算、破产重整或强制清算案件提供过审计(评估)服务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4.参与办理本案审计(评估)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团队人员的简历,包括学历证书、执业资质证书、强制清算案件办理经验等;

5.诚信承诺书,包括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的承诺,严守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配合清算组和法院做好审计(评估)工作的承诺,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准则,业务规定和本公告相关要求的承诺等。

九、清算组联系方式清算组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新华东路与独山大道交叉口五楼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方城县爱尚酒店509室。联系人:王伦,联系方式:185*****750


标签: 审计 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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