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人民政府其他农业服务“一喷多促”航化作业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人民政府其他农业服务“一喷多促”航化作业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1.技术方面依据《呼兰区2023年玉米大豆“一喷多促”一次性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呼兰区玉米、大豆“一喷多促”喷施作业生产技术建议》执行。如作业过程中出现文件无法解释的情况,根据呼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技术人员及镇、村、农户个人意见综合考虑,制定合理措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总作业面积4.3万亩,作业地块依据方台镇各村要求落实,不得随意更改,不得重复喷施。 3.自合同生效起至9月8日前全面完成喷施作业,每日向方台镇人民政府上报喷施面积,直至完成作业。 4.验收手续由供应商自行提供,包括:农户签字的各村台账、自愿喷施承诺表、验收单、元道相机拍摄的作业视频及照片等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要求的作业相关佐证。其中,验收单由供应商与农户、喷施作业所在行政村自行联络,最后报镇级验收。所有佐证材料需全面、真实、有效。9月12日前提交方台镇人民政府备查,包括佐证电子版,纸质版需一式两份。 5.服务费用内含作业所需一切药剂、电力、燃油、物料、人工、保险等,由区财政局负责拨付资金,或区财政局资金到方台镇人民政府后一次性拨付,各行政村及农户不予负责。 6.依据《呼兰区2023年玉米大豆“一喷多促”一次性补助资金实施方案》,供应商应提供:(1)对作业资质、能力、飞手等资质验证手续,(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喷施作业经历说明、飞手资质证明等);(2)药剂采购相关手续(如:采购合同、发票、药剂合格证等)(3)喷施作业技术方案;(4)药剂现场调配证明(如:元道相机图片、视频影音资料等)(5)航飞作业现场证明(如:飞防轨迹、元道图片、影音资料等)(6)单片区域作业完成后,需提供四方签证验收单(含签章)(7)收款发票 与本次作业相关的各项资质需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需由供应商负全责。 7.以上条款供应商应严格遵循,否则不予验收,由此产生的一系列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