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县阳光公寓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招标公告

昌江县阳光公寓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招标公告



关于遴选昌江县阳光公寓项目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的公告

一、委托单位

昌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中标单位须进行现场实地踏勘)

三、项目建设地点

石碌镇

四、项目概况

拟对昌江县阳光公寓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为*****.73平方米,其中:地上改造面积为*****.30平方米,地下改造面积为5009.43平方米。具体改造内容包括:(一)地下车库主要改造为:地面地坪漆(含交通标识、标线)、天棚、墙面局部修复、机电工程、防火门等。(二)1-3层商铺主要改造为:地面、墙面、门窗、机电工程等。(三)4-11层主要改造为:地面、墙面、天棚、门窗、栏杆、厨房、卫生间吊顶及厨房设备、卫生洁具、机电工程等。(四)外立面主要改造为:外墙立面提升洁化、修复。(五)地下室出入口迁移:原地下室入口封堵,在建筑西南角另设地下室出入口。

五、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3601.59万元,建安费:?2884.91万元,造价编制费用控制价:10万元。

六、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年限不足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声明函加盖公章);

3.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

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完成工程项目预算编制的能力,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能力(声明函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具备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生成和打印《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提交材料

1.报价函原件;

2.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近两年业绩情况表、配备人员表及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执业资格复印件;

5.类似项目业绩资料及合同复印件;

6.企业诚信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以A4装订成册,复印件需逐页加盖报名单位公章,1~6材料扫描刻录光盘1份,所有材料须密封提交。

八、遴选方式

1.由业主单位根据业绩和信誉及报价等条件综合评定,择优选取1家中标候选单位;

2.造价编制费用最终以合同价及财评中最低价为准;

3.中标候选单位将在昌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次遴选中标单位;

4.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企业不足3家,遴选作废,将二次发布公告,如果二次公告报名单位仍不足三家,按实际报名单位遴选中标单位。

九、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198号,城投公司二楼。

联系人:小钟,电话:********



标签: 阳光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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