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缪某飞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鲫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缪某飞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鲫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正文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缪某飞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鲫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在2023年湖北黄石市黄石港区食用农产品抽检实施计划工作中,缪某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ANBPQ0M)销售的1批次鲫鱼被抽检不合格,按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要求,本局已完成对相关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按照2023年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食用农产品抽检有关要求,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当日销售的鲫鱼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恩诺沙星,ug/kg,标准指标:≤100,实测值:667)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本局于2023年6月20日向缪某飞送达了《检验报告》(No:*****E6288)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XBJ234*****486******),当事人在限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及复检申请。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19日从黄石港区某水产批发部采购被抽检批次鲫鱼,购进数量是4.25kg,涉案批次的鲫鱼全部售出,售价为24.00元/kg。当事人在采购鲫鱼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本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鲫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2023年8月22日我局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农产品使用兽药后未过缓释期就上市销售。

企业整改情况:1.立即张贴了产品召回公告;2.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3.配合市场方做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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