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古建筑群-关帝庙保护修缮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泰山古建筑群-关帝庙保护修缮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泰山古建筑群-关帝庙保护修缮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山古建筑群-关帝庙保护修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名称:泰山古建筑群-关帝庙保护修缮工程施工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山登山古盘道起始处西侧 2.4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招标控制价:473.******万元。 2.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7质量目标:符合《中国古迹保护准则》、《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古建筑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古建筑木作营造技术》、《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保修阶段的相关服务。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文物局授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取得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授予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为古建筑,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自2023年9月5日起至2023年9月11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 4.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501号 邮 编:****** 联系人:姚主任 电 话:053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48号4楼409室 邮 编:****** 项目经理:朱玉娜 电 话:0538-******* 电子邮件:sdjzppp@163.com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本项目监督单位:泰山景区遗产保护部、泰山景区计划财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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