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车务段购置列尾电池招标公告
延安车务段购置列尾电池招标公告
西安铁路局延安车务段招标管理办公室就购置列尾电池项目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告日期:2015年12月6日
一、招标说明
1.招标人名称及地址:西安铁路局延安车务段·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红庆路147号
2.项目名称:购置列尾电池
3.项目编号:YACWDJSK-*******
4.项目内容:根据《西安铁路局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管理、使用维修办法》 “列尾主机电池须按照配属列尾主机数量不少于 2 倍的数量配置”,本次需更新450MHZ列尾主机电池340块。
5.供应商资格
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经营范围应涵盖所投标产品的生产、经营;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⑵为保证设备后期维护的延续性,陕西省外注册的公司需出具在陕西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服务机构证明。
⑶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在近三年的经营、生产中无违法或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不良反映。
⑷投标人此前在延安车务段管内的各项目实施过程中无不良影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要求:
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近三年相关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并无不良反映。
⑹按本投标公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2.技术要求
⑴质量满足《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及附属设备》(TB/T2973—2006)。
⑵更新电池应使用数字低温锂电池(-30℃),选型应按照性能匹配、有效使用期长、价格低廉、符合国家环保政策和取得铁道部CRCC认证的原则进行。
⑶7.2V可充电镍镉或锂电池(≥7AH),电池设计容量为10Ah。一次充电后可连续工作时间大于36小时(-30℃)。
⑷电池为耐低温锂离子数字电池,该电池可稳定工作在-30℃低温环境下.
3.售后服务:
①货物保证在交付采购人使用之日起承诺不少于12个月全免费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并在质保期结束后提供货物的维修服务。质保期内发现设备(材料)质量问题,供方应在接到使用单位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在36小时负责恢复或更换,负责修复或更换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质保期内供方承担因设备质量不良引发的事故及故障责任。②所供设备须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若发现本次采购的设备本身存在缺陷,供应商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同类产品。③所有设备均由成交供应商送货至指定的地点并安装调试,满足使用单位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购买标书时间:报名结束后3日内,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开标地点
1.报名、购买标书、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红庆路147号延安车务段机关4楼412号,电话****-*******;
2.即日开始报名,报名方式:将报名表书面递交至报名地点。
3.报名时,报名人应携带单位相关资质及《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中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及联系方式。
延安车务段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5年12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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