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烟草公司南城分局分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市烟草公司南城分局分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市烟草公司南城分局(分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郑州市烟草公司南城分局(分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市烟草公司南城区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现已落实到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中诚智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烟草公司南城分局(分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项目;

2.2 招标编号:ZCZH2308-HN-054

2.3 招标范围:郑州市烟草公司南城区分公司食材供应服务;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项目预算:85.68万元/每年,包括10%金额用于国家局定点帮扶地区农产品采购;

2.6 质量要求:提供的食材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合格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

2.7 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8 服务地点:郑州市烟草公司南城区分公司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依法核发且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拟参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应具备健康证明;(提供相应承诺)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承诺);

3.4按照《河南省烟草公司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烟草商业系统采购管理规定(暂行) 河南烟草商业系统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豫烟办〔2020〕151号)要求,“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投标人报名”、“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投标人报名”、“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报名”等。(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投标人最近三年内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6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单位行贿罪及个人行贿罪情况结果网页截图,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情况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查询方式: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查询“行贿罪”,查询方式: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罪);

注:如果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罪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3.8投标人 (投标人、乙方) 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我方(招标人、甲方) 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投保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的附件格式提供承诺书)

3.9投标人须满足书面声明中内容的要求并按后附件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12楼158室;

4.3 报名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报名时留复印件壹套(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9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中诚智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12楼158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内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郑州市烟草公司南城区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244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诚智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12楼158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1-********

2023年9月4日


附件:

书面声明

致:郑州市烟草公司南城区分公司

我单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我单位三年内未被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和个人的行贿行为;我单位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存在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情况;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单位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分包。

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甲方) 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投保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我单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因我单位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202*****105009*****971*****
,郑州市,郑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职工食堂 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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