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航油加油站机场支路场地招租
原航油加油站机场支路场地招租
信息时间: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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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45.26
保证金:元
报名开始时间:2023-09-04
报名截止时间:2023-09-15
项目名称 | 原航油加油站(机场支路)场地招租 | |||
项目编号 | WXCQCZ***** | |||
挂牌期限 | 2023年09月04日至2023年09月15日 | |||
出租方名称 | 无锡苏南国际机场集团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招租资产情况 | 房地产类 | |||
房屋坐落地址 | 无锡市新区硕放机场西侧、312国道东侧、锡兴路南侧;无锡机场西侧、312国道东侧、空港四路南侧 | |||
房产证号 | — | 土地证号 | 苏(2019)无锡市不动产权第*******号;锡新国用(2014)第1025号 | |
房屋面积(㎡) | 土地面积(㎡) | 9860.0 | ||
招租面积(㎡) | 9860.0 | |||
房屋用途 | — | 土地性质 | 出让 | |
其他 | ||||
招租用途 | 大巴车停放 | |||
招租底价 | 45.26万元/年 | 租金年递增率 | — | |
招租期限 (年) | 3 | |||
特别事项 | 1、招租标的产权人为无锡苏南国际机场集团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无锡联港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授权书》,授权无锡苏南国际机场集团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出租,本次招租的出租方为无锡苏南国际机场集团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招租标的现由无锡捷达接送客运服务有限公司承租,于2023年9月30日到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拟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应当报名参与本次招租程序,递交交易保证金,在无锡产交所内行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 |||
承租条件 | 1、承租人应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的法人单位,注册资本7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意向承租方须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户缴纳意向承租保证金人民币13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其支付了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申请原额返还;其他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最终承租人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承租人承租期间须缴纳首年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4、该场地为承租人自有车辆停放所用,如遇机场发展规划,随时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在约定时间内撤出并提前终止合约。 5、承租人需在签订合约后,将现有场地内的房屋建筑物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若属于危房则禁止使用。 6、承租人在现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后,可以根据业务需要,按规定手续和流程设立临时建筑,且不超过必要的规模。 7、承租人不得将场地转租,不得对外经营,不得将场地超招租范围使用。 8、承租人需确保场地内设备设施等符合消防等安全规范要求,通过相关验收,并与出租方签订安全协议 9、租赁期间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等)由承租人承担。 10、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的承租申请。 | |||
其他说明 | 1、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自然撤牌。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综合评审方式(价格70%,企业实力及经营方案30%)决定最终承租人。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出租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综合评审程序的;④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4、意向承租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交纳足额保证金后取得竞租资格。意向承租方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3)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 (4)《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填写并盖章) 5、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发改委文件执行。 | |||
联系方式 | 出租方 | 交易机构 | ||
联系人 | 朱铃 | 联系人 | 陈经理 | |
电 话 | 0510-******** | 电 话 | 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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