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余镇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招标公告
乐余镇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招标公告
(标书编号:ZJGJHY2023-NG023号)
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乐余中心小学、乐余实验幼儿园、兆丰学校、兆丰幼儿园、崇实初级中学、乐余中心幼儿园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乐余镇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乐余镇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
项目编号:ZJGJHY2023-NG023号
预算金额:标段一乐余中心小学、乐余实验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1012万元
标段二兆丰学校、兆丰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820万元
标段三崇实初级中学、乐余中心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768万元
最高限价:标段一乐余中心小学、乐余实验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1012万元
标段二兆丰学校、兆丰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820万元
标段三崇实初级中学、乐余中心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768万元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的标的是乐余中心小学、乐余实验幼儿园、兆丰学校、兆丰幼儿园、崇实初级中学、乐余中心幼儿园申请购置的乐余镇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2、本次采购的是乐余镇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分为3个标段,每标段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应分别制作、封装及投递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任意选择一个标段进行报价,也可以同时选择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不得在3个标段中同时中标。得标上限数为1,供应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按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的顺序依次开评标。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招标项目信息
报名时间:2023年09月04日起至2023年09月08日17:00,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为现场报名: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现场获取填报的登记表后领取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至采购代理机构获取并领取招标文件。本次采购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获取采购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3)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各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带至获取采购文件现场现场审查。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获取或投标资格。
答疑时间:2023年09月11日9:00-11:00时整
疑问提出的方式:通过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采用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的方式告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告知方式:采用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官网公告的方式告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00-09:3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3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乐余镇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周莉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30时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乐余镇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港城大道567号创投大厦2305室(原金茂大厦)
邮编:******
联系人:周莉;联系电话、传真:189*****650
采购单位联系人:朱晓东;咨询电话:0512-********?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第一标段: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第二标段: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第三标段: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无
十、只有在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十一、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标签: 幼儿园食堂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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