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分局购买对外宣传服务的计划
财政分局购买对外宣传服务的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财政短视频大赛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宣传经开区财政工作,展现财政人锐意进取、奋勇担当的精神面貌,促进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了解经开区财政事业,支持财政工作,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协助拍摄财政短视频工作,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文件要求,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财政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购买对外宣传服务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财政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目录代码:A1502
目录名称:公共公益宣传服务(三级目录)
五、资金预算
经市场询价,预算控制在12万元,所需经费从财政分局信息网络系统维护及日常业务开展经费中列支,实际经费以最终中标价为准。
六、购买内容
以“建功新时代 奋进新征程——全力谱写新时代财政工作新篇章”为主题进行拍摄创作,重点聚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财政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就、新时代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七、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后至短视频拍摄完成,并通过我方验收满意为止。
九、购买服务方式
公开招标。
十、目标要求
(一)按照委托内容,提供的作品应拥有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脱密管理要求。作品如涉及到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创作者(团队)承担。若发现抄袭,一律取消参赛资格。一律取消参与后续评审。
(二)作品应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制作精良,兼具较强的创意性、艺术性、时代性、知识性和可传播性。作品应聚焦大赛主题,不突出个人,避免汇报式宣传片或工作流水账。作品采用的素材应为可以公开宣传的,防止出现失泄密风险。
(三)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微电影、微纪录片、DV短片、动漫、动画、歌曲、MV、快闪视频、公益广告、Vlog等。作品时长以3分钟以内为宜,最长不超过10分钟,格式须为MP4格式(H.264编码),分辨率1080P以上,高清视频优先。视频应由片头、正片、片尾三部分构成,片尾署名应体现作品的权属情况,视频中的文字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报送作品时需提供文字脚本或者视频简介。
(四)工作过程中,对知悉的工作内容、文件等进行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泄露给任何单位和个人,自觉维护我局的利益,严格遵守保密协议。
(五)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根据我局的购买服务内容配备对口的专业人员进行服务。其中,团队要求:1、团队需具有影视策划、脚本撰写、拍摄、剪辑、特效及动画制作等业务能力;2、导演具有形象宣传片、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视频拍摄及制作经验;3、成交人至少具有2个摄制组(摄制组组成:专业导演、文案策划、专业摄像、专业后期剪辑人员至少各一人)为采购人提供服务。设备要求:投入的无人机、专业影视级机器、专业辅助器材、灯光辅助器材、稳定设备、导演监视器、防风录音话筒、视频剪辑等设备数量、性能必须满足拍摄要求。影视服务技术指标要求:1、策划文案脚本:摄制前须制定详细的总体拍摄方案和分镜头脚本,具有创新性的艺术理念和策划意识,能够满足采购人的制作要求。2、视频拍摄:为保证资源尺寸一样,保持画面比例为16:9,拍摄及成片尺寸:4096*2160、1920*1080;成片提供非压缩的MP4、ISO、AVI等高清格式视频文件。3、帧频:为保证画面的流畅性和各播放平台的适应性,帧频统一使用电影常规帧频(25fps)。4、音频:采用立体声双声道,且音量大小需要统一,不能出现音量过高或过低现象,一般标准的音量为0.6。保证音频清晰、无杂音。音频素材要与脚本内容相一致,无读错字、漏字现象,无断句错误现象,无杂音现象。音色统一,语速适中(格式:MP3,立体声;音量:>0.6,<0.8;采样率:*****HZ;比特率:128kbps;内容:和脚本保持一致)。5、配音配乐:符合场景故事内容,能烘托故事情节,涉及保密内容应在指定地点完成(配音:国家一级甲等播音员;配乐:清晰、应景、烘托主题)。6、视频场景:构图、用色和谐统一。7、修改:成片后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必要的修改,并配合修改、补充拍摄镜头,确保制作效果。所有拍摄素材归采购人所有,并用单独存储装备保存。服务要求:1、成交人须在服务期间向采购人提供两套存储设备,一套作为保密设备使用,存储涉密资料,第二套作为资料存储使用。2、成交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拍摄及制作,且成片各项技术指标均需达到高清、视频播出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并在采购人限定期限内(一个制作周期内)无偿采取相应补救及整改措施。3、成交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应对采购人的资料进行永久保密,不得使用采购人宣传片等资料用于除合同之外的任何商业或其它目的。4、成交人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一切有关采购人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案情、人员个人信息、单位财务信息、文字资料、图片、录音、视频等)有保密义务。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或者第三方透露。本条保密义务持续有效,不因本合同的变更、无效、终止而失效。5、成交人须承诺向采购人提供的拍摄作品具有合法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授权、版权、知识产权以及基于所有权的相关权利),且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拍摄作品自移交之日起,其合法所有权全部移交至采购人。
十一、 公示期
自本计划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报名企业自公告发布期满之日起三日内,将加盖公章的纸质响应资料以密封形式递交。
递交地点:昆明市财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802室。
联系单位及电话:熊苠利 151*****657
十三、其他事宜
因时间紧张,成交企业需要于成交后15天内完成拍摄。
(联系人:熊苠利 151*****657)
昆明市财政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年9月4日
标签: 购买对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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