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标段电子水准仪招标公告
04标段电子水准仪招标公告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地铁公司
电子水准仪采购招标文件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地铁公司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04标段电子水准仪采购,现进行邀请招标,本着“同样质量比价格,同质同价比服务”的原则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评标原则:
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此次中标供货商。
二、 招标内容:
电子水准仪(招标清单,具体规格及技术要求详见见附表)。
三、投标须知:
1. 投标方其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
2. 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交货时间和市场价格波动等各种风险因素,此次报价为交货价格,以后价格不再变动,报价应为目的地落地价。
3. 投标方应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3C认证及有关必须的认证。
4. 具有生产许可证、合格证等必要的证明材料及企业简历。
5. 交货:交货地点为招标方指定位置,中标方必须保证按招标方指定时间、数量交货。
6. 具体交货项目地址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附近。
7. 招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8. 本标书的解释权在招标方。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及最新年检过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招标产品的制作或销售。
2、相应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要求齐全,能提供与投标物资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与股份公司所属单位合作过,合作记录良好,整体服务水平高,具备大规模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4、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同意我司的付款方式。
五、质量要求:
1.供应材料均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
2.供应商所供应设备均应符合甲方相关技术要求。
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各个方面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如因货物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4.乙方必须在样品资料或样品上盖章,乙方应对提交文件上的数量负责。乙方提交的资料和样品将由甲方保存。
5.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使用后的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六、价格、付款方式:
(一)价格:报价应按照招标人的质量、规格、数量、时间要求确定,包括货物价款、税金、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车费、过江过路过桥费、以及其他运抵至招标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需要经安装、测试、调试才能满足本合同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的,该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总价已包括了安装、测试、调试直至满足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费用支出。
(二)验收标准:供方的货物进场后,需方按照规格、数量对货物进行验收(成套配件配齐),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规范的,供方予以退货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
定于 2015年 12 月 10 日供应商报名截止,并于 2015年 12 月 20日在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进行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登录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http://jc.cscec.com/index.do)参加开标。
八、招标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地点:供应商登录(http://jc.cscec.com/index.do),填报企业相关资料,进行网络注册认证,通知我公司进行资审后,获取账户密码进行报名。
2、招标文件的获取:经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将对其发放招标文件,入围供应商登录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投标平台(http://jc.cscec.com/index.do)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依据文件要求于平台上在投标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投标,包括网上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 。
九、投标文件的内容组成及顺序:
1、商务部分
1.1承诺书(可对供货、换货、退货、质保等做出承诺)见附件1
1.2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2
1.3产品报价单(需填报,并与网上报价相一致) 见附件3
1.4产品代理资格证书
2、技术部分
2.1产品描述、技术参数及产品特性。
2.2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
3、参考部分
3.1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产品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4企业经营业绩
十、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所报产品质量、价格等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及进行中标公示。发放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示均在网络平台上进行。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报价通过线上投标方式,未参与线上报价的,本次投标作废。
2.线上报价供方须通过用户名、密码登陆“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及时进行企业信息、产品信息维护与确认,没有及时进行网上报价等,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应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人若修改招标文件,应通过“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参与此次招标的投标人。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地铁公司
联 系 人:董功庆
联系电话:180*****855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泰达MSD写字楼,C1座21层地铁公司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铁公司 2015年 11 月 30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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