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南平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南平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平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 ||
行政区域 | 延平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04日 11:4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04日至2023年09月1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建南平宥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9号原质量技术监督局五楼)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9月25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福建南平宥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9号原质量技术监督局五楼) | ||
预算金额 | ¥56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9-*******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平市延平区长富花园华富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女士,0599-*******,监督部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风险管理部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南平宥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9号原质量技术监督局五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女士,137*****046 |
项目概况
南平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南平宥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9号原质量技术监督局五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YL-C14-01-*******
项目名称:南平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1、本次采购为中国人寿南平分公司(后简称“采购人”)选取劳务派遣服务商,为采购人提供合同期内劳务派遣服务,包括派遣人员工资和奖金代发、社会保险缴纳、劳动关系合同维护等业务的办理。
2、通过公开招标选取劳务派遣服务商,为南平分公司提供合同期内劳务派遣服务,包括派遣人员工资和奖金代发、社会保险缴纳、劳动关系合同维护等业务的办理。劳务派遣人员的岗位为:司机、食堂、门卫、保洁、水电维护等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
二、服务要求
1.劳务派遣服务商应至少配备1-2名相关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为采购人提供服务,能够依法保护被派遣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2.劳务派遣服务商应当及时与派遣至采购人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劳动合同的续订、解除、终止等日常劳动合同管理,并做好被派遣人员有关档案管理工作。
3.按照国家及福建省相关法律法规,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相应社会保险手续,按时交纳社会保险费用,同时按劳务派遣合作协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的要求负责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处理等相关手续。
4.劳务派遣服务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劳务派遣人员的离职管理(包括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停保、离职手续、退休手续等)。
5.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按月支付,劳务派遣服务商应在收到采购人为被派遣员工支付的劳动报酬款项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税法规定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的余款打入被派遣员工的个人银行工资卡账户中,并及时办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
6.劳务派遣服务商应教育被派遣人员遵纪守法、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严守采购人商业秘密。
7.劳务派遣服务商及时向采购人通报有关国家、省、市劳动保障方面的新政策规定,协助采购人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由中国人寿南平分公司与中标服务商签订劳务派遣合作协议,合同双方在服务期限内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保的凭据;或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材料、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相应证明材料);(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截止投标前信用记录截屏)(5)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4日 至 2023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南平宥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9号原质量技术监督局五楼)
方式:投标人首次报名须在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https://cpmsx.e-chinalife.com/xycms/)先进行供应商注册报名(项目归口单位为福建省分公司;项目所属单位为南平市分公司),报名审核成功后方可到福建南平宥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在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注册或注册未成功,将视为报名无效。若有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代理公司电子信箱(*******@qq.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南平宥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9号原质量技术监督局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福建南平宥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委托,对南平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NYL-C14-01-*******
中国人寿采购系统编号:CLIC.FJ_NP-2023-0006
2、招标服务名称:南平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23年09月04日起至2023年09月11日,每天8:30-12:00,15:00-18: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购买地址:福建南平宥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9号原质量技术监督局五楼)。
4、投标人首次报名须在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https://cpmsx.e-chinalife.com/xycms/)先进行供应商注册报名(项目归口单位为福建省分公司;项目所属单位为南平市分公司),报名审核成功后方可到福建南平宥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在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注册或注册未成功,将视为报名无效。若有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代理公司电子信箱(*******@qq.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5、 投标人资格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人力资源经营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保的凭据;或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材料、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截止投标前信用记录截屏)
(5)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南平宥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09月2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9号原质量技术监督局五楼。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9.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9.3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0、质疑与投诉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4条要求执行)。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南平宥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https://cpmsx.e-chinalife.com/xycms/)
12、采购人单位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长富花园华富楼
联系人姓名:张女士
电话:0599-*******
13、监督部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风险管理部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长富花园华富楼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99-*******
14、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南平宥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9号原质量技术监督局五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7*****046
15、福建南平宥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
投标保证金、标书购买费用账户 |
账户名称:福建南平宥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平延平支行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
招标内容一览表
合同 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管理费(两年) | 预估代发费用(两年) | 项目估算 总金额 | 投标 保证金 | 招标要求 |
1 | 南平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 1项 | 4万元 | 556万元 | 560万元 | 3000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由中国人寿南平分公司与中标服务商签订劳务派遣合作协议,合同双方在服务期限内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 | |||||||
付款条件: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
付款时间及方式:按月结算,招标人于每月 23日前按时将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款转账给中标供应商,逢节假日或双休日顺延。中标供应商在收到劳动报酬款项后,需在五个工作日内扣除税法规定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将余款打入被派遣员工的个人银行工资卡账户中。 | |||||||
备注: 1. 劳务派遣管理公司代发费用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仅就管理费用竞价。 2.投标人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 3.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4.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以解答。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长富花园华富楼
联系方式:张女士,0599-*******,监督部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风险管理部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南平宥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9号原质量技术监督局五楼
联系方式:刘女士,137*****0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599-*******
标签: 劳务派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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