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2023年省财政黑土地保护项目堆沤有机肥采购招标公告

法库县2023年省财政黑土地保护项目堆沤有机肥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法库县2023年省财政黑土地保护项目堆沤有机肥采购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9-05 至 2023-09-11
撰写单位: 辽宁和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石伟
(法库县2023年省财政黑土地保护项目堆沤有机肥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法库县2023年省财政黑土地保护项目堆沤有机肥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法库县2023年省财政黑土地保护项目堆沤有机肥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725,000.00
最高限价(元):4,725,000
采购需求:

一、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具体时间以当年本地区气候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延期实施)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法库县周边乡镇)

二、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全部项目100%完成,经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国家税务局正规发票,待财政资金到位,甲乙双方开始进行结算

三、货物名称、数量、货物用途、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货物名称:堆沤有机肥

(2)数量:1包:不低于*****吨;2包:不低于*****吨;

(3)货物用途:用于本地区黑土地保护

(4)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采用有机肥抛洒机,将堆沤有机肥均匀抛洒在秸秆还田地块。

四、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一)堆沤有机肥施用:采用有机肥抛洒机,将堆沤有机肥均匀抛洒在秸秆还田的地块。

(二)亩施

包组

肥料种类

亩数

亩施

001

堆沤有机肥

5万亩

不低于220公斤/亩

002

堆沤有机肥

5万亩

不低于220公斤/亩

(三)技术要求

(1)外观:外观均匀呈粉末状,无明显的机械杂质,无恶臭。

(2)标准要求:施用的堆沤有机肥技术指标应符合《农业废弃物堆沤肥料生产技术规程》(DB21/T 3419—2021)要求。

五、技术服务及培训

要求必须开展农民培训,培训以村为单位,每个项目村培训次数不低于1次,培训人数主要为本村种植户,同时可以发放宣传单或进行村级广播宣传。

六、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 号)执行。

(2)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 [2017]603 号)执行。

(3)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 [2017]603 号)执行。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肥料进场送到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组织抽样人员进行随机采样,统一送检测机构检测,并由检测机构提供样品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1)操作整个过程要求有图片和影像资料。培训要求有签到簿、有照片、有条幅。

(2)投标人中标后所供应货物如达不到上述技术要求,需无条件更换,不合格货物不予支付相应的价款。

★八、付款方式及条件:全部项目100%完成,经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国家税务局正规发票,待财政资金到位,甲乙双方开始进行结算

★九、质量保证期:( 1 )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具体时间以当年本地区气候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延期实施)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725,000.00
最高限价(元):4,725,000
采购需求:

一、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具体时间以当年本地区气候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延期实施)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法库县周边乡镇)

二、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全部项目100%完成,经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国家税务局正规发票,待财政资金到位,甲乙双方开始进行结算

三、货物名称、数量、货物用途、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货物名称:堆沤有机肥

(2)数量:1包:不低于*****吨;2包:不低于*****吨;

(3)货物用途:用于本地区黑土地保护

(4)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采用有机肥抛洒机,将堆沤有机肥均匀抛洒在秸秆还田地块。

四、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一)堆沤有机肥施用:采用有机肥抛洒机,将堆沤有机肥均匀抛洒在秸秆还田的地块。

(二)亩施

包组

肥料种类

亩数

亩施

001

堆沤有机肥

5万亩

不低于220公斤/亩

002

堆沤有机肥

5万亩

不低于220公斤/亩

(三)技术要求

(1)外观:外观均匀呈粉末状,无明显的机械杂质,无恶臭。

(2)标准要求:施用的堆沤有机肥技术指标应符合《农业废弃物堆沤肥料生产技术规程》(DB21/T 3419—2021)要求。

五、技术服务及培训

要求必须开展农民培训,培训以村为单位,每个项目村培训次数不低于1次,培训人数主要为本村种植户,同时可以发放宣传单或进行村级广播宣传。

六、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 号)执行。

(2)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 [2017]603 号)执行。

(3)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 [2017]603 号)执行。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肥料进场送到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组织抽样人员进行随机采样,统一送检测机构检测,并由检测机构提供样品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1)操作整个过程要求有图片和影像资料。培训要求有签到簿、有照片、有条幅。

(2)投标人中标后所供应货物如达不到上述技术要求,需无条件更换,不合格货物不予支付相应的价款。

★八、付款方式及条件:全部项目100%完成,经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国家税务局正规发票,待财政资金到位,甲乙双方开始进行结算

★九、质量保证期:( 1 )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具体时间以当年本地区气候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延期实施)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国家正规机构颁发的有机肥料登记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5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1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法库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北楼E区71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有)。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法库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地 址: 法库县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政务中心楼内)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和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南街1208号(1517)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158*****663@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和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158*****663

标签: 省财政黑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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