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办事处关于胜浦街道存量垃圾清理整治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办事处关于胜浦街道存量垃圾清理整治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胜浦街道存量垃圾清理整治项目的潜在磋商响应单位应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9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3-SP-C-002-001

项目名称:胜浦街道存量垃圾清理整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2,000,000.00元

釆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街道城市环境,根据园区统一部署,要求街道排查统计辖区存量垃圾现状,同时结合文明城市、城市管理考核等创建工作开展集中清理整治。通过对街道现存城市乱象进行综合整治清理,同时强化城管执法部门日常巡查,提升监控设备智能化水平,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进一步提升街道城市环境常态化治理工作水平。

(二)项目要求:

1、街道范围内偷倒无主垃圾清理。

2、街道通江路北、金胜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存量垃圾清理。

3、街道道路、乱堆放、乱涂贴等市容面貌整治。

(三)项目内容:

1、作业流程:

(1)分拣、机械装车:采用推土机、挖掘机及人工进行分拣,垃圾用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装运。

(2)车辆运输:

①至少配备推土机1台;

②至少配备挖掘机2台;

③至少配备1辆总质量不低于12吨的卡车、1辆总质量不低于4.4吨的卡车和1辆总质量不低于10吨的垃圾清运车。装车后,将垃圾运输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相关影像、台账、处置记录等资料同时发送采购单位检查留档。

注:响应单位成交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所有配备车辆信息,处理过程中采购单位将不定时抽查。

(3)垃圾处置:装修垃圾(如大件垃圾等)、建筑垃圾,经拆解分拣后,再运输。

2、日常运输制度:

(1)运输要求:坚持“固定”原则;固定车辆、固定人员(含GPS定位设备)、固定时间、固定路线;认真做好运输记录和及时上报。

(2)运输线路范围:装修垃圾(如大件垃圾等)、建筑垃圾,经拆解后运输,不得随意外运其它地方处理。相关影像、台账、无害化处置记录等资料同时发送采购单位检查留档。

3、非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外运及处置长效机制:

(1)限时承诺办结制度:

针对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车辆抛锚、交通事故等意外情况,在限定时间内及时处理完成。遇省、市、区等举行大型活动或其他创建突击活动时,服务单位必须服从采购单位的统一调配,安全、优质地开展处置工作,并承担处置中的安全责任。

(2)内业资料同步制度:

日常运输计量台账、安全管理检查记录、外运末端进厂记录等材料齐全,相关影像、台账、无害化处置记录等资料同时发送采购单位检查留档。

(3)安全文明作业:

服务单位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着工作服、增强防毒意识,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具;处置场地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指示标志,并专人指挥车辆进出,机具操作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确保安全,场地应做好。

转运和处置所涉及人员、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监部门相关要求,证照齐全。运输车辆要符合相关部门规定和要求,专业运输必须使用专业运输垃圾的车辆,运输过程中作好密闭运输,严禁抛洒滴漏。

(4)处置场地做到:

①保持场内没有蚊蝇滋生地,防止尘土飞扬、污水流溢,每天及时做好消杀除臭工作;

②保持进场道路整洁、畅通;

③非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需按类分好,便于无害化处置,不得出现混装;

④各类车辆进入处置场地,管理人员应做好进场的指挥工作;及时做好运输车辆运输垃圾的计量工作;

⑤现场应做好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

(5)购买各类责任保险:

响应单位的作业车辆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工作人员人员意外险。

4、非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处理运输流程:

(1)在垃圾现场进行初分类装车,大件垃圾抛货等,分类打包,最终运至指定地点,GPS全程定位。

(2)垃圾运输程序:

①挖掘机——将垃圾装车;

②车辆运输——车辆装车并过磅完毕后,将垃圾运输到指定地点。

5、运输过程中GPS定位:

坚持“固定”原则:固定车辆、固定人员(含GPS定位设备)、固定时间、固定路线;认真做好运输、进入电厂全过程监控管理,每辆运行作业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装置,并开启使用,以保障车辆运行、实时动态监督车辆运行状况正常。

车辆运输途中的实时与定位:作业时必须开启GPS定位系统,不得故意损坏GPS设备;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逆向行驶作业;禁止擅自代工;机械作业行驶过程中不得拨打、接听电话;作业时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上报;作业过程中停车检查或因其他原因临时停车的,需将警示标志置于有效位置。

GPS定位监管功能:系统中能够为所有作业车辆设定运行路线,并且实时查询到车辆的位置,同时可跟踪指定车辆某段时间的运行轨迹并进行回放。对于偏离了既定线路或超越了作业范围以及超速行驶的车辆,系统将进行报警,报警信息将进行保存,方便日后查询,同时系统能够向指定车辆发送短信。

GPS定位监管制度:

(1)违反以上规定,未开启或自行关闭GPS定位系统,每次扣200元。

(2)故意损坏GPS设备的,每次扣400元,并全额承担维修费用。

(3)违反交通规则、擅自由他人代工,每次扣400元,造成责任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4)行驶过程中拨打、接听电话的,每次扣200元。

(5)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私自处理的,每次扣500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

(6)临时停车未设置警示标志,每次扣200分,如因未设置警示标志导致事故的,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6、控制抛洒、滴漏和空气污染措施要求:

(1)控制抛洒、滴漏措施要求:

鉴于非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成分很多,干垃圾、湿垃圾、油污垃圾等都可能存在,为控制、防范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和对空气造成污染的不良影响,对运输车辆的选择配置上、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如何控制抛洒、滴漏和空气污染需制定具体措施要求。

控制渗漏液措施:做好垃圾污水渗漏液的防控工作,特别是在垃圾清运运输中不得抛、洒、滴、漏污染路面。

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作业车辆:作业所使用的各类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废气排放规定的指标。决不使用超标机械作业车辆。

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监部门相关要求,证照齐全。运输车辆要符合相关部门规定和要求,专业运输必须使用专业运输垃圾的车辆,运输过程中作好密闭运输,严禁抛洒滴漏。

运输作业车辆配置污水收集装置,确保完好、运行正常,并及时定点排放污水,严禁污水滴漏污染道路。

经常检查车辆污水排放储存装置,发现渗漏或堵塞及时报修,坚决杜绝车辆在行驶和作业过程中的抛、洒、滴、漏。

(2)控制空气污染具体措施:

降尘措施:非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清运处理工作中必须控制扬尘,在垃圾分拣、装车、运输过程中减少灰尘的飞扬,防止污染环境是垃圾运输环节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为做好有效的降尘、控制空气污染工作。根据相关作业规定,实施作业现场洒水、雾炮车喷水雾降尘是做好控制空气污染工作的首要保证。

7、响应时间要求: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半小时内立即响应,1小时之内到达现场(特殊情况除外)。

8、响应单位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与采购单位对接项目工作),1名安全管理人员。

9、本项目配备人员(含驾驶员)均须具有2年及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单位须为《苏州市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运输企业目录》中的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

1、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时工)、0512-********(盛工)、********(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3、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4、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交易文件下载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5、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6、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9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见面开标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技术支持

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电话:0512-********;手机:151*****200

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 0512-********;手机: 173*****859

3、本项目支持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8、如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投标无效。

9、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0512-********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办事处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东长路88号2.5产业园

联系方式:177*****012(黄志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12-********、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萱、沈川渝

电话:0512-********、0512-********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4日

附件
评标办法.xml
SZCH2023-SP-C-002-001.JSZ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标签: 存量垃圾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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