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施工三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石柱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施工三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1 19:0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23]1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债券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站,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下路街道天泉村、龙潭乡都会村、临溪镇高建社区大兴组、王家乡光华村、悦崃镇绿桃村、大歇镇龙泉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7处,包括新建下路街道天泉村、龙潭乡都会村、临溪镇高建社区、王家乡光华村、悦崃镇绿桃村、大歇镇龙泉村墨斗溪、鱼池水厂等7 处供水保障工程;实施县饮水协会管理的28座小型集中水厂巩固提升及管网改造项目。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一标段约1637.5万元、二标段约1032.4万元、三标段约750.22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一标段施工总工期365日历天,二标段施工总工期270日历天,三标段施工总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一标段包括鱼池水厂、临溪庆口水 厂和王家光华水厂;二标段包括悦崃绿桃水厂、大歇龙泉水厂和龙潭都会水厂;三标段包括下路天泉水厂、南宾梁峰水厂管网延伸和15处小型集中水厂巩固提升项目。本次招标为3个项目,各潜在投标人只能就上述标段中的任意1个进行投标,若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则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 代理机构: | 重庆泽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柱县万安街道南宾路109号 | 地址: | 重庆市经开区双峰路8号2幢1单元1-3号 |
联系人: | 秦老师 | 联系人: | 余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177*****131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标签: 供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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