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天井电动天窗侧立面窗框专业分包任务
延安市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天井电动天窗侧立面窗框专业分包任务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09-10T18:00:00".replace("T", " ").substring(0, 16)); | 联系人: | 王江北 | 联系电话: | 157*****428 |
联系邮箱: | |||||
招标所属地区: | 中国-陕西省 |
招标公告
延安市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天井电动天窗侧立面窗框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名称:延安市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
2、项目地点:延安市宝塔区七里铺街;
3、招标范围:陕建六建集团延安市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天井电动天窗侧立面窗框专业分包招标。
二、投标资质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本次招标专业分包经营范围,有国家要求的相应有效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工程经验的独立法人组织;具有履行相关承诺的能力;积极与招标单位配合,有能力保证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服务态度良好,能够保证招标人制定的工程进度要求。
2、报价人近两个年度财务状况良好;纳税人资格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且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报价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非单位法人参与投标的,代理人需提供加盖单位法人印鉴和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无效。
三、招标日程安排:
1、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0日18:00在陕建电子商务平台www.sjyunc.com上接收招标公告、并报名,进行资格预审。联系人:王江北,联系电话:157*****428。
2、2023年9月11日发布招标文件,联系人:王江北,联系电话:157*****428。
3、投标人质疑和招标人答疑:凡对本招标文件的任何质询、澄清,均在陕建云采平台上进行。投标人在投标结束之日前两日前提交答疑,招标人统一答复,投标人按通知时间地点领取答疑书,超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权拒绝答复。凡对本招标文件的任何质询、澄清,均在陕建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 日18时前递交。
逾期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2023年9月18日18时,开标地址陕建集中采购管理信息平台www.sjyunc.com。
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方式:投标截止日前2天,以银行转账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招标人的财务部缴纳*****(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缴纳保证金时应注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物资名称,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单位缴纳,不接收私人缴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为:
户 名: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102*****788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东仪路支行
7、投标保证金确认方式: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向招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缴纳成功后,将银行转账凭证原件电子版上传至陕建电子商务平台,由招标人进行确认,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
8、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人接收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有串标或者围标行为的、中标人无故不和招标人签订合同等情形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单位后30日内无息返还。
6、招标清单
序号 | 分项工程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
1 | 钢制防火外窗(甲级) | 100系钢制防火窗,TP8+12A+TP30mm甲级(复合)防火玻璃 | ㎡ | 61.44 | 100系列钢制防火窗,TP8+12+TP30mm甲级(复合)防火玻璃;只含材料;含FC、CCC标志认证、成品窗型式检验报告、全套消防验收资料等。 | ||
2 | 钢制防火外窗(乙级) | 100系钢制防火窗,TP8+12A+TP25mm甲级(复合)防火玻璃 | ㎡ | 295.1 | 100系列钢制防火窗,TP8+12+TP25mm甲级(复合)防火玻璃;只含材料;含FC、CCC标志认证、成品窗型式检验报告、全套消防验收资料等。 | ||
3 | 金刚网纱窗 | 12目*0.7mm | ㎡ | 2500 | 包工包料 | ||
4 | 成品铝合金天井电动天窗框 | / | ㎡ | 99.96 | 只含材料(电动开窗器、五金件、控制柜、消防联动调试等) | ||
5 | 65系列断桥天井电动天窗框 | / | ㎡ | 52.5 | 窗框材料包含不限于电动开窗器、五金件、控制柜、消防联动调试等。不含玻璃。 | ||
备注 | 1. 表中所列的分项工程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等术语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的含义一致。 2. 合同暂定含税总价为 元(大写: 元);不含税总价为 元,增值税税款为 元,税率为 。 3.据实结算,不超过合同含税总价,超过部分不予结算,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联 系 人:王江北 电 话:157*****428
标签: 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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