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快检设备招标公告
定襄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快检设备招标公告
忻州市永昇招标有限公司受定襄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的委托,对快检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快检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15SXZ-33
三、招标内容:
1、本次谈判内容不分包,报价人所投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1 | 食品快检设备 | 10 | 台 |
2 | 药品快检设备 | 2 | 台 |
3 | 配套设备检测 |
(具体数量规格详见谈判文件)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所需的全部货物与服务提供完整响应。
3.货物及服务交付地点:用户(采购人)指定项目现场。
4.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天内交货。
5.预算金额:壹拾叁万伍仟元整(135000元)
四、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ISO9001资质证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五、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社保缴纳证明(谈判截止日期前报价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证明);
6、纳税证明(最后一次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的纳税凭证);
7、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多功能食品综合分析仪、地沟油检测仪需要制造厂家授权书;
9、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
(北京时间9:0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忻州市慕山路卢野村口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2月14日9:30(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定襄县政府大院七号楼三层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定襄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人:霍瑞珍
联系电话:159*****612
招标代理机构:忻州市永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忻州市慕山路卢野村口
联系人:李晓钧
电话:186*****572
收款人:忻州市永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山西忻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忻州市永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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