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疾控中心疫苗冷库用房加固修缮改造招标公告

镇江市疾控中心疫苗冷库用房加固修缮改造招标公告

镇江市疾控中心疫苗冷库用房加固修缮改造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2023-09-04 浏览:8 次

镇江市疾控中心冷库用房加固修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现场通过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11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镇江市疾控中心冷库用房加固修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玖仟元整(34.9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肆万玖仟元整(34.9万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采购要求及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5日历天,质量:合格

本项目采购数量1个,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磋商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3按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指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以上,且无在建工程。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疾控中心603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获取邮箱:[email protected]

需携带的相关手续: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联系人提供)。

注:1.没有完成报名流程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3年9月11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9:30(截止时间)

地点:镇江市疾控中心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疾控中心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杭先生

地 址:镇江市黄山南路9号

联系方式:05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疫苗冷库 修缮 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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