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需求
一、需求一览表
类型 | 地区 | 名称 | 数量 | 位置 | 备注 |
灯浮标采购 | 大连旅顺董砣子渔港 | 董坨子渔港1#灯浮标 | 1 | 38°51′46″.6N 121°5′54″.8E | 水深30m左右 |
董坨子渔港2#灯浮标 | 1 | 38°52′7″.9N 121°6′36″.4E | 水深15m左右 |
董坨子渔港3#灯浮标 | 1 | 38°52′30″.2N 121°7′10″.1E | 水深8m左右 |
董坨子渔港4#灯浮标 | 1 | 38°52′12″.5N 121°7′6″.9E | 水深5m左右 |
董坨子渔港5#灯浮标 | 1 | 38°52′5″.2N 121°7′4″.7E | 水深5m左右 |
灯桩灯器采购 | 大连 | 獐子岛东獐子渔港灯桩航标灯 | 2 | | 遥感遥测一体化航标灯 |
旅顺口区艾子口渔港灯桩航标灯 | 1 | | 遥感遥测一体化航标灯 |
营口 | 鲅鱼圈区望海渔港灯桩航标灯 | 1 | | 遥感遥测一体化航标灯 |
盖州市光辉渔港灯桩航标灯 | 1 | | 遥感遥测一体化航标灯 |
盖州市海韵船坞码头灯桩航标灯 | 1 | | 遥感遥测一体化航标灯 |
盖州市西河口渔港灯桩航标灯 | 1 | | 遥感遥测一体化航标灯 |
灯浮标抛设 | 大连旅顺董砣子渔港 | | 5 | | 位置及水深现场复测 |
灯器安装 | 大连、营口 | | 7 | | |
二、技术参数要求
2023年辽宁省渔业航标更新改造与维护项目历经多次实地调研考察,结合往年经验及地方实际需求,依据《中国海区海上助航标志》(GB 4696-2016)、《视觉航标表面色规定》(GB *****-2020)、《航标灯光信号颜色》(GB *****—2020)等国家和行业标准,形成此参数及规格。
1)聚乙烯灯浮标
聚乙烯浮标具有突出的抗冲击性、耐腐蚀、高环保、维护率低等特性。近年来,在中国海区航标建设中被广泛推广使用。
1、基本参数
序号 | 浮标直径 m | 浮标吃水 m | 干舷高度 m | 灯焦面高度 m | 浮体材质厚度 mm |
1 | 2.4 | >2.9 | >0.9 | >4.5 | 12 |
2、工作特性
序号 | 摇摆周期 s | 最大摇摆角 ° | 日标视距 n mile | 灯光射程 n mile | 雷达探测距离 n mile |
1 | 3~5 | ≤15 | >3 | >3 | >3 |
3、浮体结构
聚乙烯浮标由滚塑浮体模块(浮体直径2.4米)、显形组件、顶标组件等构成。
基本参数要求:
1.浮标主骨架、显形部分骨架应为316L不锈钢,
2.浮标浮体模块、显形模块、顶标主体材质应为聚乙烯。并满足以下要求:
A.冲击强度检验(每平方毫米冲击强度>25焦耳)
B.紫外线(UV)老化试验(*****H)
C.氙气老化试验(*****H)
D.盐雾老化试验(5000H)
3.浮体模块内部填充聚氨酯发泡,闭孔率需>95%,吸水率需<5%,浮力损失<5%。
4.浮体模块与主骨架的连接、主骨架与显形部分骨架的连接,选用2205双相不锈钢制螺栓。其他部位选用316L螺栓连接。
5.浮体直径的偏差为浮体直径的±1%。浮标浮体最小壁厚应符合浮体材质壁厚的相应规定,浮体材质壁厚的偏差为±1mm。
6.浮标采用模块化组合、关键部位做加强结构设计,如浮标在使用中受到不可抗拒外力碰撞出现小面积破损,投标人可以进行现场修复。
7.在浮标浮体水线以上的明显处应有产品标牌,标牌上应清晰地注明:生产厂家名称;浮标型号及规格;制造日期;浮标编号及联系方式。
8.其他技术要求
(1)浮标颜色稳定,在正常使用十年情况下,浮标表面颜色应符合GB/T8416-2003和GB4696-2016的规定。
(2)浮标的表面应平滑,无突起、无凹陷和无瑕疵;所有外露的边缘应圆滑,其边缘的曲率半径应不小于3mm。
(3)应检测浮标浮体的壁厚,壁厚的检测通过随机选择的位置钻孔来进行。
(4)浮标产品出厂时,应附有生产厂家的生产资质、产品合格证、产品的技术参数表、出厂检验报告。
(5)产品设计寿命不低于10年,产品绿色环保、无污染。
(6)产品运行期间终身免维护。
★9、浮标灯器灯光有效射程≥4nm,定光光强>45cd,外壳防护等级满足IP66和IP68(定光光强、外壳防护等级参数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9月1日至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灯器具有遥测遥控功能同时提供北斗二型通信卡,且包含卫星通信费用,须协助用户实现24小时在线监测工作。
2)灯桩灯器
一体化航标灯器应满足《航标灯通用技术条件》(JT/T 761- 2009),且灯质应符合《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GB4696-2016)的规定,灯光颜色应符合《航标灯光信号颜色》(GB*****-2020)和《灯光信号颜色》(GB/T8417-2003)的规定。此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灯器含锂电池及太阳能板,带北斗遥测遥控及定位功能,能接入采购方遥测遥控系统平台。
★2、灯器射程4海里(按需配置),灯光颜色:红、绿、黄、白。需提供权威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垂直发散角:(1)圆周连续焦点菲涅尔透镜航标灯≥7°;(2)中心焦点圆周菲涅尔透镜航标灯≥8°,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4、日光开关的灵敏度应为可调,出厂时定为300±50Lux。
5、具有遥测遥控通信接口(RS-232\RS-485\RS422\RJ45\USB\以太网口)
6、具有外部辅助充电接口,可利用外部太阳能板或直流电源对灯器进行辅助充电。
7、具备蓝牙功能,能够提供手机客户端软件设置灯器运行参数。
8、LED灯耐老化,定光工作一年或闪光工作三年后灯光光强不能低于公布光强的80%。
9、具有北斗卫星定位功能,定位精度在15米内,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10、提供国家卫星导航与定位服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出具的北斗一体化航标灯北斗通信性能检测合格报告。北斗通信性能指标要求:接收性能:接收误码率≦1*10-5(仰角为20°、30°、50°);发射性能:发射信号强度:(1)仰角 20°:大于等于6dBW;(2)仰角30°大于等于 10dBW;(3)仰角50°大于等于12dBW。
11、北斗一体化灯器须加装滤波器以应对目前复杂的无线电环境的对北斗遥测信号的屏蔽与干扰,确保北斗遥测信号连续、良好、准确。投标商需提供加装滤波器后能够有效屏蔽抗干扰测试报告。
12、蓄电池要求:
(1)能满足灯器连续阴雨天工作时间≥25天(明灭比1:1),提供相关计算依据。
(2)蓄电池组具有电池管理系统(BMS)作为电池的保护;具有短路保护、过流保护、欠压保护、过压保护等。
(3)蓄电池的串并联要经过严格选配,同组电池容量差不超过2%;内阻误差不大于2毫欧。
(4)出具北斗一体化灯器内置电池的可充型锂电池操作规范即UN38.3(UNDOT)第三方测试报告,满足客户对锂电池货物运输的需求。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电池容量检测报告。
13、太阳能电池组件要求:
(1)太阳能电池组件应满足海上工况10年使用要求。
(2)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单体转换效率≥17%。
(3)标称输出功率误差小于±5%;同一灯器上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功率误差小于±3%。
(4)太阳能电池组件要求进行防盐雾、防腐蚀和防尘处理。
14、密封结构满足IP66和IP68,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15、工作温度:-35℃~+60℃。
16、灯器具有双提手,整体重量≤7KG,便于安装,且提手同时具备颜色识别功能。
17、灯器主要由以下五大模块集为一体:①灯层发光模块;②电源模块;③太阳能板;④北斗遥测模块;⑤日光阀。以上五大模块缺一不可。
18、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应包括:高温、低温、交变湿热、振动、摇摆、碰撞、冲击、盐雾、辐射骚扰、静电放电、工频磁场、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外壳防护等检测。
★19、灯器具有遥测遥控功能同时提供北斗二型通信卡,且包含卫星通信费用,须协助用户实现24小时在线监测工作。
3) 灯浮标抛设及灯桩灯器安装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作业资质,浮标设置保证标位准确、结构良好、功能完备、颜色鲜明,符合《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GB4696-2016)等相关规范技术要求。
航标灯安装后牢固可靠、发光正常、灯质符合设计要求。
4)设备清单
灯浮标(5座)
序号 | 部件 | 规 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浮标体 | φ2.4m | 套 | 5 | 聚乙烯 |
2 | 灯器 | 一体化遥测遥控太阳能航标灯 | 套 | 5 | 有效射程≥4nm |
3 | 马鞍链 | Φ38mm | 条 | 5 | 3级锚链钢 |
4 | 短链 | Φ38mm | 条 | 8 | 3级锚链钢 |
5 | 长链 | Φ38mm | 条 | 3 | 3级锚链钢 |
6 | 半链 | Φ38mm | 条 | 3 | 3级锚链钢 |
7 | 末端卸扣 | Φ53mm | 个 | 31 | 3级锚链钢 |
8 | 沉石 | 5吨 混凝土 | 块 | 3 | |
9 | 沉石 | 5t 铸铁 | 块 | 2 | |
一体化遥测遥控太阳能航标灯(7套)
序号 | 部件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灯器 | 一体化遥测遥控太阳能航标灯 | 套 | 7 | 维护维修 |
6)其他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投标人所投的航标产品(灯桩灯器、灯浮标)须为投标人生产制造的产品,以保证一体化的安装、维修维护、质保服务和应急响应时备品备件的供给和替换;
3、投标人需具备自有的航标遥控遥测监管平台,并在航标产品的寿命期内提供服务及技术支持;
★4、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方有权终止协议;
5、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6、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整体质保,遥控遥测一体化航标灯、锚链及相关配件5年质保。质保期内,如因产品质量原因出现故障,由中标人免费换新。中标人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招标人要求提供一次锚链及相关配件更换服务,所涉及设备采购、施工作业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项目施工完成前,中标人应向建设方或委托监理方提供与合同要求、参数相符的产品说明书、质量报告、质保书等一切必要的文件。
8、应急响应时间:2小时响应,12小时内到达,24小时恢复使用。
9、★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60%预付款,2023年9月30日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保函则保函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后采购人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10、本技术规格和技术规范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在技术与功能等方面应等同于或高于上述技术、功能要求。
11、上述技术要求中“★”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一项不满足即属无效投标。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报价)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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