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移动年核心网、业务网、安全及网管等集成服务框架项目_招标公告

黑龙江移动年核心网、业务网、安全及网管等集成服务框架项目_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黑龙江移动2023-2024年核心网、业务网、安全及网管等集成服务框架项目(招标编号:HLYD202*****989),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 项目概况:黑龙江移动2023-2024年核心网、业务网、安全及网管等集成服务框架项目。

1.2 招标内容

1.2.1采购规模:2023-2024年核心网、业务网、安全及网管等集成服务。

(1)2023-2024年核心网集成服务。具体包含:

整合低效、无效资产、节省能源开支:将鹤岗6楼机房设备搬迁至5楼核心机房进行低效、无效资产整合;

设备退网:2G核心网设备下电1套,电源空调配套拆除利旧设备14套,传输设备利旧2套;增加工作人员办公面积。

(2)2023-2024年业务网集成服务。具体包含:

完成CDN六期ToB平面的整体建设工作、CDN中小城市的整体建设工作、CDN六期ToC平面的整体建设工作、DNS扩容相关工作、Radius扩容相关工作等。

(3)2023-2024年信息化集成服务。具体包含:

实现本省黑龙江移动信息化领域的演进规划,提升信息化业务安全性及稳定性要求,拟对全省接入网络环境进行扩容改造,满足新增信息化接入网络扩容及终端接入需求。

(4)2023-2024年安全集成服务。具体包含:

完成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的整体建设工作、流量安全监测的整体建设工作、政务外网地市安全集成、其他安全项目集成等。

1.2.2采购预算:项目不含税预算金额415.00万元,税率6%,含税预算金额 439.90万元。

1.2.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1.2.4合同签订方式:采用“框架协议+订单”的合同签订方式,框架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3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按服务内容不同,划分4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标段1:核心网集成服务部分,预算不含税40.00万元,税率6%,含税42.40万元;

标段2:业务网集成服务部分,预算不含税163.00万元,税率6%,含税172.78万元;

标段3:信息化集成服务部分,预算不含税92.00万元,税率6%,含税97.52万元;

标段4:安全集成服务部分,预算不含税120.00万元,税率6%,含税127.20万元;

1.4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供应商折扣报价上限100%,超过上限应答将被否决。

1.5★采购规模:本次招标为预估规模,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采购规模,具体招标数量和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
标段1:核心网集成服务系统集成服务1.000
标段2:业务网集成服务系统集成服务1.000
标段3:信息化集成服务系统集成服务1.000
标段4:安全集成服务系统集成服务1.000
2、资格要求

标段1:核心网集成服务部分:

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2利害关系证明: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的,予以全部否决,须提供承诺书。

2.3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承诺即可。

2.4失信被执行人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审查,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5负面行为要求:投标人需承诺遵守《黑龙江移动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相关要求,并未被纳入黑龙江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须提供承诺函。

2.6业绩要求:需提供自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提供至少1份单项合同额含税金额在20万及以上同类集成服务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合同名称或合同内容必须包含:“集成服务”的关键字),发票税点为6%。

须提供合同明细表【列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建设方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后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并提供业绩合计,框架合同以订单金额累加值为准。需提供与合同或订单相对应的发票记账联(扫描件,原件备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计算以发票为准。每份合同或框架协议至少提供合同金额10%的查验信息一致且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分公司不可以使用总公司业绩,总公司可以使用分公司业绩,不同分公司业绩不可以互用。发票抽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以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应答,须提供承诺书。

标段2:业务网集成服务部分:

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2利害关系证明: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的,予以全部否决,须提供承诺书。

2.3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承诺即可。

2.4失信被执行人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审查,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5负面行为要求:投标人需承诺遵守《黑龙江移动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相关要求,并未被纳入黑龙江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须提供承诺函。

2.6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安全设计与集成服务一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及官网查询截图。通过中国通信企业协会(http://www.cace-ns.org.cn/)审查。

2.7业绩要求:需提供自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提供至少1份单项合同额含税金额在80万及以上同类集成服务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合同名称或合同内容必须包含:“集成服务”的关键字),发票税点为6%。

须提供合同明细表【列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建设方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后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并提供业绩合计,框架合同以订单金额累加值为准。需提供与合同或订单相对应的发票记账联(扫描件,原件备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计算以发票为准。每份合同或框架协议至少提供合同金额10%的查验信息一致且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分公司不可以使用总公司业绩,总公司可以使用分公司业绩,不同分公司业绩不可以互用。发票抽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以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应答,须提供承诺书。

标段3:信息化集成服务部分:

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2利害关系证明: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的,予以全部否决,须提供承诺书。

2.3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承诺即可。

2.4失信被执行人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审查,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5负面行为要求:投标人需承诺遵守《黑龙江移动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相关要求,并未被纳入黑龙江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须提供承诺函。

2.6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需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及官网查询截图。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http://cx.cnca.cn/)审查,提供查询截图。

2.7业绩要求:需提供自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提供至少1份单项合同额含税金额在50万及以上同类集成服务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合同名称必须包含:“网(网络)”或“云”类“集成服务”的关键字,合同额指集成服务金额,发票税点须为6%,同类项目均不含软件系统集成、软硬件产品销售)。

须提供合同明细表【列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建设方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后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并提供业绩合计,框架合同以订单金额累加值为准。需提供与合同或订单相对应的发票记账联(扫描件,原件备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计算以发票为准。每份合同或框架协议至少提供合同金额10%的查验信息一致且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分公司不可以使用总公司业绩,总公司可以使用分公司业绩,不同分公司业绩不可以互用。发票抽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以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应答,须提供承诺书。

标段4:安全集成服务部分:

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2利害关系证明: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的,予以全部否决,须提供承诺书。

2.3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承诺即可。

2.4失信被执行人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审查,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5负面行为要求:投标人需承诺遵守《黑龙江移动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相关要求,并未被纳入黑龙江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须提供承诺函。

2.6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安全设计与集成服务一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及官网查询截图。通过中国通信企业协会(http://www.cace-ns.org.cn/)审查。

2.7业绩要求:需提供自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提供至少1份单项合同额含税金额在60万及以上同类集成服务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合同名称或合同内容必须包含:“集成服务”的关键字),发票税点为6%。

须提供合同明细表【列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建设方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后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并提供业绩合计,框架合同以订单金额累加值为准。需提供与合同或订单相对应的发票记账联(扫描件,原件备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计算以发票为准。每份合同或框架协议至少提供合同金额10%的查验信息一致且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分公司不可以使用总公司业绩,总公司可以使用分公司业绩,不同分公司业绩不可以互用。发票抽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以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应答,须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
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标书售卖时间为 2023年09月04日22时00分至2023年09月10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招标文件)。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3.2投标人登录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3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4.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6日09时0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线上准时参加。
4.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4.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4.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5.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cn/%5C%22">(http://b2b.*****.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 ,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新湾路168号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

邮 编:******

联 系 人:张洋洋、柴鑫天、郭瑜、谢斌

联系电话:177*****747183*****362

邮 箱:177*****747@139.com%5C%22">183*****362@139.com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8、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cn/%5C%22">(http://b2b.*****.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9、附加项

9.1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应答人,将对其做如下处罚:

(1)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如中选,取消中选资格;

(2)如已提交保证金,则扣除全部保证金;

(3)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允许该厂商参与中国移动及其下属公司该产品的任何应答。

9.2本项目“ES系统投标(应答)文件采用无纸化单轨制,取消备用文件(纸质和电子 备份均不使用),仅使用ES系统线上电子文件”。

9.3 K值(如有)由工作人员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抽取结果将在唱价结束后以邮件方式通知各应答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4日
,黑龙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 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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