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11线建丰农场至建设段公路工程、省道215线乌不浪口至新安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省道311线建丰农场至建设段公路工程、省道215线乌不浪口至新安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省道311线建丰农场至建设段公路工程、省道215线乌不浪口至新安段公路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报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项目业主为省道311线建丰农场至建设段公路(临河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省道311线建丰农场至建设段公路(五原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省道215线乌不浪口至新安段公路(乌拉特中旗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省道215线乌不浪口至新安段公路(乌拉特前旗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省道311线建丰农场至建设段公路(临河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省道311线建丰农场至建设段公路(五原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省道215线乌不浪口至新安段公路(乌拉特中旗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省道215线乌不浪口至新安段公路(乌拉特前旗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交通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02]303号文件精神,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2.1 项目概况
2.1.1 省道311线建丰农场至建设段公路工程
省道311线建丰农场至建设段公路是自治区干线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巴彦淖尔市一条重要横向通道,要发展县域经济,功能明确、结构合理、布局完善的公路网是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基础保障。目前,省道311线沿线所经过的区域内路网不完善、道路等级低、路况差,严重影响了沿线村镇对外的联系。本项目的实施,将能够从根本上改善沿线地区的道路交通条件,对于提高该地区的通达性、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沿线地区县市发展县域经济发展等均有重大意义。
本项目起点设在乌拉特前旗与五原县的交界处乌加河,顺接省道311朝阳至建丰农场段终点,沿旧路经五原县和胜乡、隆兴昌镇、新公中镇、塔尔湖镇、临河区新华镇、狼山镇至终点临河区与杭锦后旗交界处黄济渠。与省道311建设至查素沟口段公路起点相接。
本项目全长124.844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10.0米,桥梁与路基同宽,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其中省道311线建丰农场至建设段公路(临河境内)起迄桩号K210+750~K253+916,长约43.2公里;省道311线建丰农场至建设段公路(五原境内)起迄桩号K129+072~K210+750,长约81.7公里。
2.1.2 省道215线乌不浪口至新安段公路工程
省道215线乌不浪口至新安段公路是自治区干线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将成为连接乌拉特中旗和乌拉特前旗两个旗区的便捷快速通道,现有县乡道路公路整体线型指标偏低,旧路平面存在长直线、小偏角,部分区段曲线半径小及纵面起伏较大、视觉较差,有些路段纵面竖曲线指标偏小;旧路为二、三级公路,路基压实度标准不够,部分路段路基路面破损严重。随着沿线经济的快速发展,现有道路运输能力趋于不足。本项目的建设将极大的改善道路运输功能,沿线村镇与外界的经济联系,带动沿线乡镇的经济发展,改善当地路网结构,并可以有效的改善两个旗县区公路交通滞后等问题,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快地方经济发展。
本项目接省道212海流图至五原一级公路,通过新建一段公路绕行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后接县道X717三级公路,利用县道X717三级公路改造,在东风南侧偏离县道X717三级公路,利用现有农村公路线位改造,在新安镇西接国道G110二级公路到达终点。
本项目全长79.803公里,本项目起点至东风段采用二级重载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12.0米,桥梁与路基同宽,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东风至新安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10.0米,桥梁与路基同宽,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其中省道215线乌不浪口至新安段公路(乌拉特中旗境内)起迄桩号K0+000~K29+000,长约29公里,省道215线乌不浪口至新安段公路(乌拉特前旗境内)起迄桩号K29+000~ K84+304 (断链: K30+999.230=K35+500),长约50.803公里。
2.2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勘察设计为20天,施工图勘察设计为30天。
2.3 省道311线建丰农场至建设段公路工程、省道215线乌不浪口至新安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工程规模
招标范围

BSKCSJ-1
省道311线建丰农场至建设段公路(临河境内)约43.2Km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土建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内容包括初步及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包括招标清单、标段预算、技术规范编制等)、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竣工图文件的编制等。

省道311线建丰农场至建设段公路(五原境内)约81.7Km

BSKCSJ-2
省道215线乌不浪口至新安段公路

(乌拉特中旗境内)约29 Km

省道215线乌不浪口至新安段公路

(乌拉特前旗境内)约50.803 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及工程测量)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含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在近5年内(2010年12月1日至今,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①独立完成过2条以上(含2条)每条里程在50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土建工程勘察设计工作;② 独立完成过2条以上(含2条)每条里程在50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勘察设计工作,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项目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允许中2个标段。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6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3.7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投标单位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五号园建设工程招标部2号窗口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子版),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每标段需提交人民币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以招标人到账时间为准)。
6.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巴彦淖尔市纪委派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地 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巴彦淖尔交通运输局
电 话:****-*******
邮 编:01500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省道311线建丰农场至建设段公路(临河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省道311线建丰农场至建设段公路(五原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省道215线乌不浪口至新安段公路(乌拉特中旗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省道215线乌不浪口至新安段公路(乌拉特前旗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工会大楼
邮 编:015000
电 话:132*****366
传 真:****-*******
联 系 人:韩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勘察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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