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新机场片区配套道路一期工程东片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新机场片区配套道路一期工程东片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1920007号)等文件精神,需征收位于大嶝岛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作为厦门新机场片区配套道路一期工程(东片区)项目建设用地。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府办〔2021〕2号)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现行有关规定,现将厦门新机场片区配套道路一期工程(东片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22日止(共30日)。
  社会公众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应当在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限内持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向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地址:翔安区行政中心综合楼202室,联系人:石莎,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厦门新机场片区配套道路一期工程(东片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屋征收 国有 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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