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空垃圾场外清运处理服务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0748-2344CA2190DJ)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空垃圾场外清运处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空垃圾场外清运处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空垃圾场外清运处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空垃圾场外清运处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供应
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提供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具有垃圾清运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
印件或用户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用设备压缩式垃圾运输车,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
经营许可证及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提供承诺书及相应许可证复印
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供应商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20年1月1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未因安全
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具有履行本项目的相应能力。供应
商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
(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未提供网站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0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3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空管局车队楼以邮寄方式递交的,详见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空管局车队楼
七其他
比选公告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空垃圾场外清运处理服务
1.比选条件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空垃圾场外清运处理服务已批复,采购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
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己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空垃圾场外清运处理服务
2.2项目编号:0748-2344CA2190DJ
23服务范围: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空垃圾场外清运处理服务。按航班量
计算平均每航班产生30KG航空垃圾,每日产生航空垃圾约2吨以上,航班量越大,产生航
空垃圾越多,航空垃圾要日产日清,不允许过夜,送往垃圾处理厂。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服务需求/规范。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服务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指定地点
2.6项目预算:35.62万元/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具有垃圾清运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
件或用户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用设备压缩式垃圾运输车,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
经营许可证及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提供承诺书及相应许可证复印
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供应商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20年1月1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未因安全
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具有履行本项目的相应能力。供应
乔招
商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
(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
标专
(力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未提供网站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09月04日至2023年09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chenge84384717126.com进行比选登记。获取比选文件联
系人:李女士024-88296026。
4.2登记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按资格要求3.2条款提供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按资格要求3.3条款提供承诺书及相应许可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按资格要求3.43.5条款提供的承诺函
信用中国网站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查询路径信用中国首页(https:/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跳转后输入信息查询截图并盖章查询范围:全国: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注:须通过邮件发送登记资料,并须在邮件标题注明双公司比选登记:项目编号项目名
称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邮购比选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
4.4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以纸质形式提供:
付款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资料:
付款方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和电话开户
行名称和账号。如无法提供第2条证明资料的,我单位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凡领购比选文件请在中航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http:/ww.cabidding.com.cn)注册。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3日15时00分,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
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空管局车队楼。
用童
比选申请文件接受邮寄,供应商须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按要
求封装,再进行外包后邮寄至比选申请文件接收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空
管局车队楼,联系人:李音佳,电话:024-88296026。如供应商选择邮寄方式须在发出包
裹后将快递单号发送至chenge84384717126.com,比选中请文件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
供应商应妥善对文件进行包装,如因未发送快递单号导致文件漏收或未及时查看等问题,供
应商需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如寄送过程中发生遗失包装损坏等问题,导致我司无法按时收
到,或因包装损坏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导致拒收我司不予负责)。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予以
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机场路3500号
联系人:刘刚
联系方式:0431-77785229
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
邮编:100125
联系人:李音佳
联系方式:024-88296026
电子信箱:chenge84384717126.com
8其他
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中选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日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机场路3500号
联系人:刘刚
电
话:0431-777852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
联系人:李音佳
电
话:024-88296026
电子邮件:chenge84384717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有
招标专用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