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大假日广场现大悦城3-4层54套公寓招租

博大假日广场现大悦城3-4层54套公寓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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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大假日广场(现大悦城)3-4层54套公寓招租

信息时间: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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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131.******

保证金:元

报名开始时间:2023-09-05

报名截止时间:2023-09-18

项目名称 博大假日广场(现大悦城)3-4层54套公寓招租
项目编号 WXCQCZ*****
挂牌期限 2023年09月05日至2023年09月18日
出租方名称 无锡博大置业有限公司
招租资产情况 房地产类
房屋坐落地址 博大假日广场6
房产证号 —— 土地证号 ——
房屋面积(㎡) 2664.79 土地面积(㎡)
招租面积(㎡) 2664.79
房屋用途 —— 土地性质 出让
其他
招租用途 酒店式公寓。经营业态需合法合规,不得经营色情行业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加工等有污染噪声的行业。
招租底价
131.******万元/年 租金年递增率 每3年递增5%
招租期限
(年)
8
特别事项

1、招租标的按现状进行整体出租,装修期为3个月。

2、承租人承租后,如遇政府征收、布局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租赁合同终止,补偿按合同约定执行。

3 、物业费为含税 5 元 / 月 / ㎡。
承租条件

1、 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的法人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意向承租方或其关联企业须有2年以上公寓承租统一运营经验(需提供相关合同)。

2、 意向承租方应提供承租房产经营项目运营方案(包括项目定位、经营管理、投资估算、收益预测等)。

3、 意向承租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意向承租方须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户缴纳意向承租保证金人民币14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其支付了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申请原额返还;其他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最终承租人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5、 博大假日广场(现大悦城)3-4层54套公寓招租与博大假日广场(现大悦城)3-4层34套公寓招租构成打包项目,承租人必须同时承租上述两个项目。

6、 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7、 承租人承租期间须缴纳首年1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如承租人无违约行为,且结清相关费用,经出租方验房合格后,出租方将押金无息退还承租人。

8、 租金一季度一付,先付后用,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季度租金。

9、 承租人必须依据经营业态和出租方要求进行装修,并提交装修方案给出租方,并通过出租方批准后实行。装修范围:公寓内部精装修含公寓入户门重新安装(入户门安装后钥匙交给出租方一份)、3-4F公区部分改造,1F电梯大堂改造增加酒店前台满足前台功能设置(该部分装修方案需由出租方审核确认)、公寓水电充值系统和空调分户计量系统改造(该部分改造后系统使用以及维保交付至出租方)。

10、租赁期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维修维保费、停车费、水电费、网络通讯费、卫生费等,其中维修维保费用包括不限于电梯、空调、消防、自行装修的部分等内容)均由承租人承担。

11、房屋内部设施(天、地、墙、屋内设施、玻璃、窗户等)及承租人自行装修改造区域(电梯厅、前台功能区域等)的维修由承租人承担,外围公共部分维修由出租方承担(承租人陈列于公区的软装设备及承租人自行装修部分除外)。

12、承租人不得改变标的物的原始建筑结构。

13、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的承租申请。

14、不得整体转租。
其他说明

1、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综合评审方式(价格50%,综合实力(包括企业业绩、项目运营方案)50%)决定最终承租人。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出租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能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综合评审程序的;④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4、意向承租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交纳足额保证金后取得竞租资格。意向承租方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3)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

(4)《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填写并盖章);

(5)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

(6)项目运营方案(盖章)。

5 、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发改委文件执行。
联系方式 出租方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韩先生 联系人 陈经理
电 话 151*****285 电 话 0510-********

标签: 公寓招租 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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