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老干部处及活动中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老干部处及活动中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老干部处及活动中心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有效期:2015-12-07 至 2015-12-14撰写单位: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撰写人:佟抒鸿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老干部处及活动中心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受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老干部处及活动中心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采购内容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老干部处及活动中心改造工程谈判文件编号:LNWXFS********01招标范围:中级人民法院老干部处及活动中心改造工程项目(有关详细信息请与采购代理单位联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伍万柒仟零捌拾捌元整(157,088.00元)。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2015新资质,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亦适用)。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1、即日起至 2015年 12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办事处))领取。2、投标人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资质证书副本,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法人章)。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2月10日10时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以及交纳保证金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谈判时间: 2015年12月10日14:30(北京时间);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竞争性谈判开标会。3、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前两小时。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是准许投标的前提条件,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并取消其评标资格。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递交方式:电汇、现金(注:投标人采取电汇方式递交谈判保证金的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出。)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帐号:****************82。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64号联 系 人:陈庚绵联系电话:156*****505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项目联系人:周莹莹 联系电话: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015年12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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