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净月消防救援大队完善相关队站安防基础建设采购项目南四环路、新湖镇消防救援站安防系统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净月消防救援大队完善相关队站安防基础建设采购项目南四环路、新湖镇消防救援站安防系统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净月消防救援大队完善相关队站安防基础建设采购项目(南四环路、新湖镇消防救援站安防系统设备采购)
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采购单位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长春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05日 08:1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05日至2023年09月1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长春市锦江之星红旗街店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9月19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长春市锦江之星红旗街店会议室
预算金额 ¥5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健
项目联系电话 166*****7777
采购单位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聚业大街37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潘施延186*****625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禾凤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号先行家苑123号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健166*****777
附件:
附件1 净月消防大队设备采购项目.pdf

项目概况

净月消防救援大队完善相关队站安防基础建设采购项目(南四环路、新湖镇消防救援站安防系统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锦江之星红旗街店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HF-CS-*****

项目名称:净月消防救援大队完善相关队站安防基础建设采购项目(南四环路、新湖镇消防救援站安防系统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净月消防救援大队完善相关队站安防基础建设采购项目(南四环路、新湖镇消防救援站安防系统设备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3、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2年)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其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综合情况良好(2023年以后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依法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的证明材料以供查询;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8、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8.1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8.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8.3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

8.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8.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5日 至 2023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锦江之星红旗街店会议室

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jlhf2015@163.com 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锦江之星红旗街店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锦江之星红旗街店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聚业大街3788号        

联系方式:潘施延186*****6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禾凤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号先行家苑123号门市            

联系方式:李健166*****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健

电 话:  166*****777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防基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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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禾凤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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