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购买DNA提取工作站项目招标公告

营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购买DNA提取工作站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营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购买DNA提取工作站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9-06 至 2023-09-12
撰写单位: 辽宁融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慕鑫龙
(营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购买DNA提取工作站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购买DNA提取工作站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营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购买DNA提取工作站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

规格与技术参数

数量

全自动微量DNA提取工作站

总述

以下★项为必须满足的条款,如不满足视为废标:

★1、可实现加液、移板、检材裂解、固液分离、裂解产物转移和DNA纯化全程无人参与的自动化操作流程,处理24份检材的全程运行时间不大于70min;

★2、整套系统包括磁棒式自动化24通量纯化模块、自动化固液分离模块、自动化孵育模块、自动化移液模块和移板机器人组成,所有模块须能够在同一物理平台通过主控程序协调运行,并具备多维多终端控制和监控系统;

硬件部分

★3、配有专门的全自动混合斑处理方案,将放好检材的离心套板上机运行至得到DNA终溶液全程无手工参与,孵育、裂解、离心、男女成分分离、提取纯化等过程全部在工作站上自动化完成,处理24个样本整个过程不超过175分钟,且效果能达到我实验室现有手工水准,如果效果达不到我实验室现有手工水准,视为不满足此项参数,可做退货处理;

★4、自动化24通量纯化模块工作原理:采用磁棒阵列进行吸附、转移和释放磁珠,DNA纯化环节不需要液体转移过程,可有效提高DNA纯化速度和效果;磁棒阵列形式为3*8模式并可自动装卸磁套;模块须可独立控制,当系统其它模块出现故障时,可实现半自动DNA纯化;

★5、该工作站需能够实现在线裂解体积大于1ml,最大可在线处理裂解体积须达到2.7ml;

★6、自动化固液分离模块通过24孔嵌套式反应板和自动化离心机的配合实现分离裂解产物和检材载体的功能;

★7、自动化孵育模块可进行1-24份检材的自动化裂解;

★8、须具备多终端控制功能,可通过无线加密网络连接5-10个移动终端对仪器进行控制;

★9、具备原机配置的监控系统,可通过主控制程序实现运行程序和运行视频实时监控并可生成运行日志并保存运行视频;

10、自动化移液/移板机器人采用整合式设计可以进行液体转移和反应板移位;

★11、具备红外和图像双重识别模块,智能化进行耗材种类、数量的识别判断,引导移液/移板机器人操作。

软件和控制系统

★12、内置运行程序既可满足用于血斑、唾液斑等常规检材的DNA提取要求,又可以满足用于脱落细胞、微量等疑难检材的DNA提取要求;且单独配备陈旧检材处理程序;

★13、样本录入系统可兼容Lims管理系统,可将Lims系统的已生成的样本编号直接导入,并生成提取表、扩增表、电泳表及电泳文件;生成的各实验记录表还可根据需要直接导回Lims系统;数据库格式采取开放式设计,可对文件格式进行扩充,充分满足各类法医DNA实验室管理系统兼容性需要;样本录入同时用户可根据检材类型自行调整DNA洗脱体积,无需厂家介入;

★14、硬件系统可以同时通过主服务器、机身触控屏和手持无线终端进行多维多端控制,并可以拓展多个手持终端,手持终端既可以在检材前处理室进行远程检材录入,也可以进行程序选择和设定,在运行开始后进入监控界面可远程实时显示运行状态及内部运行视频;

★15、具备远程维护和远程故障恢复功能,控制系统可以通过4G网络接入厂家售后维护系统,厂家技术人员可以远程进行运行报告查验、运动部件维护、校准和控制程序的修复;当系统出现程序故障时可实现远程排除故障;

★16、具备独立事件运行功能,各模块控制程序采取下位机程序,若系统控制程序报错或崩溃,模块须能够独立运行完成当前任务;每次实验运行结束后工作站有语音提示,提醒实验人员及时收集DNA,处理实验垃圾;

★17、具备智能分析板面耗材功能,对人工放置的吸头、孔板等耗材可通过图像识别进行分析,如出现的耗材类型或数量与实验需求不符时,程序自动暂停并自动弹出提示界面;

★18、工作站内置操作、维护、应用程序均为中文操作,方便用户使用;

试剂和耗材

★19、开放式平台,可使用未预加试剂的开放式反应板与各种进口和国产磁珠试剂盒配合应用;同时须配有预封装试剂的反应板和试剂槽,一次性使用即用即抛;

★20、检材裂解所使用的耗材为24孔嵌套式反应板,该反应板上下部分可分离,可在分离模块上实现自动化离心去载体过程;

其他要求

21、工作站尺寸应不大于1300*1000*1700mm;

22、提供一年免费质保;

★23、提供的投标文件的附件中必须包含以下内容:可证明产品技术要求的正式文件,如生产厂家提供的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要求正式印刷品,不接受复印件或打印文件),以示该产品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24、投标单位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25、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正式产品授权书。

1(套)

1、需要实现的功能标准:法医DNA检测专用

2、售后服务:提供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设备质保期1年,生产厂家工程师上门服务。

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

4、供货地点:供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

5、验收标准及方法:货到后甲方组织验收。

6、付款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

7、核心产品:全自动微量DNA提取工作站

8、政府节能产品:此条款不适用本次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6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9月1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密封的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文件解密所需设备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原则上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应在开标后的30分钟内完成。如遇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相应责任供应商自行承担。
7、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公安局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55号
联系方式: 159*****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融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51-甲41号
联系方式: 0417-*******
邮箱地址: lnrhzb2022@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新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融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慕鑫龙
电 话: 0417-*******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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