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庆元县二轻工业合作联社2023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招标公告
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庆元县二轻工业合作联社2023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招标公告
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庆元县二轻工业合作联社2023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招标公告
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庆元县二轻工业合作联社的委托,对庆元县二轻工业合作联社2023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招标。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庆元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庆政办发〔2018〕103号)的规定编制本文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合作银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编号:浙诚远庆*******号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项目内容:
庆元县二轻工业合作联社2023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存放金额约500万元,定期存放期限为三年,按综合得分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庆元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庆政办发〔2018〕103号)第五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4.1在庆元县境内设县级支行;
4.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4.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庆元县支行上年度综合评级应达到B级及以上。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与投标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5.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6.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方式、地址及需提交的资料:
6.1 获取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9:30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023年9月12日为本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澄清时间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或答复。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庆元分公司现场领取(丽水市庆元县大济路236号710室);
6.3 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材料:营业执照、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庆元县境内设有县级支行;竞标银行经人民银行庆元县支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的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竞标银行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的证明材料。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9:30(北京时间)
8.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庆元县松源街道石龙街13号二楼会议室
9.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3年9月20日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庆元县松源街道石龙街13号二楼会议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元县二轻工业合作联社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5*****158
地址:庆元县松源街道石龙街13号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夏永聪、周伟平 联系电话:0578-*******传真:0578-*******
地址:丽水市庆元县大济路236号710室
12.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庆元县二轻工业合作联社
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5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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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第一期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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